莫让高房价毁了中国城市化
    2010-06-18    作者:傅蔚冈    来源:东方早报
  近日,温家宝总理在北京看望农民工时指出,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逐步为农民工融入城市创造条件。一个农民工向总理反映:融入城市最大的障碍就是城里的高房价。事实上,不仅仅是农民工,城市里绝大多数的工薪阶层也在为高企的房价苦恼:虽然在史上最严厉的调控之下,房价已有所回落,但国内很多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仍然遥不可及,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房价工资收入比,在中国的绝大多数城市超过了20。
  房价的快速上涨被认为是城市化的结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我国每年将近有1000万人从农村向城市流动,虽然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未能真正成为城镇居民,但由于常年居住于城市,因此产生了大量的住房需求。城市居民随着收入的增加,也有不断改善原有住房条件的要求。在居民住房需求增加的同时,城市化还带来大量的配套商营房屋和服务用房需求,譬如办公、机关、社会服务、医院、学校等方面的用房快速增加。多方需求上涨的背景,体现在房地产市场上必定是房产价格上涨。从这个角度而言,房价的快速上涨几乎是新兴市场国家的一致特征,无论是中国、越南、俄罗斯还是印度,几乎都是如此。
  不过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高房价,还有其特殊原因。首先,中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使得地方政府没有为外来人员解决住宅需求的动力。正如经济学家华生所说,中国城市化是封闭性的,基本为户籍人口服务的城市化。我们的城市化第一个最主要的畸形就是只为户籍人口服务,不为外来人口,包括农民进城的人口服务,这样就走向自我循环的道路。几乎在所有的一线城市,外来人口都占了将近三分之一。当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无法通过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来解决时,那么商品房就是解决住房问题的唯一通道。在这样的背景下,高房价问题也就很好理解了。
  其次,在户籍制度下,房屋还是社会福利的载体。在任何国家,房产绝不是仅仅用来提供人居住的,还有很多其他属性,如自由的领地或是一种用以投资的资产。但在中国,房产除了这些一般属性外,还具有额外的社会功能——它是一个居民在所属城市的福利载体:从集体户到个人户的落户需要住房、准生证的取得需要住房、孩子入托入学需要住房……面对这些问题,如果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么城市居民几乎无法获得自己在一个城市应有的福利。
  再次,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政府是高房价的最大受益者。城市的土地属于国有,但是在现有的财政体制下,卖地收入实际上都归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就会有通过提高房价从而收获更多土地出让金的激励。在不少地方,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占据了地方二分之一的财政收入,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当然乐见房价上涨。
  正是由于以上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中国的房价始终以超越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往前走。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高房价对于城市化是双刃剑。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高房价而获得的巨额土地出让金,使它可以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但高房价所带来的问题也显而易见,一个最为直接的问题就是它让很多外来的中低收入者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现在很多城市都倾向于引进所谓的高素质人才,但殊不知在一个城市中,各种层次的劳动力需要一个合理的比例。一个城市如果高中低收入并存,那么各个阶层的人都可以从中受益:高收入阶层可以获得低收入者的服务,从而给生活带来便利;而低收入阶层可以通过给高收入者提供服务而获得增加收入的机会。但是在高房价下,每个人所享受的服务都因为高房价而被克减了:由于高房价让那些低收入的外来务工者无法融入这个城市,那么这个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各种服务成本将会极高,甚至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无法享受到服务——每到年关时节各城市经常出现的“保姆紧缺”就是一个明证。事实上,生活在城市里的每个人都在为高房价而埋单,房价的挤出效应让我们失去了本该享有的更好生活,从而带来内需的减少,反过来也影响了城市化的有序推进。
  高房价的城市化,导致了外地人口无法在城市中有序落户,所以近年来出现了城市人口的增长慢于城市面积增长的现象,各地新建的新区虽然富丽堂皇,但却没有人居住:鄂尔多斯耗资50亿元兴建的“鬼城”就是这种畸形城市化的缩影。如果高房价问题不解决,那么可能这种现象就会在各地上演,最终让高房价毁坏了中国的城市化。
  相关稿件
· [博客]物业税能够抑制高房价吗? 2010-05-17
· 高房价和经济转型是一对矛盾 2010-05-05
· [现场对话]物业税或是解决高房价方法 2010-04-26
· 运用差别化税收政策 扑灭高房价虚火 2010-04-19
· 高房价乱象之源 公务员低价福利分房 2010-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