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莫成“权力房”
    2010-04-21    作者:柴桑    来源:新京报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山西忻州最近为市直机关公务员谋得一批中低收入者才能享受的所谓“限价房”,这1600套限价房能够给公务员群体带来超过5000万元的实惠。盘点近年来在限价房、经济适用房领域出现的丑闻,忻州可以算是一个典型案例。
  就限价房、经适房而言,本质上是一种带有浓郁计划经济色彩的政策。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是为了缓解日益上升的住房矛盾,用政策倾斜的方式为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即所谓用廉租房解决特困人群、限价房解决中低收入人群、市场解决其他人群。但是,类似于忻州的种种丑闻表明,想象中的政策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在房价问题愈演愈烈之际,限价房能够带来的经济效益也迅速提升。按报道所称,忻州1600套限价房能够给公务员群体带来5000万元的实惠,这不得不让人想起20世纪80年代的“双轨制”,在市场和计划两套体系下,拥有公权的强势群体轻而易举的为自己牟取了暴利。正如当年很多人在实施“双轨制”时强调有种种好处一样,忻州市政府自然也给出了所谓“稳定大局”等理由。
  忻州市政府的理由看起来理直气壮。只不过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很难说服公众,作为社会中上阶层的公务员群体,能符合购买限价房、经适房条件的人可以说是寥寥无几,为什么这样一个群体却能够优先享受超标的限价房?
   基本上可以断言,忻州市的行为是一项集体决策,这种违规行为可能会被纠正,但并不意味着有人会因此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许有人会说,加重处罚是不是可以避免此类事件频发?
  不能。权力寻租并不会因为处罚加重而消失。带有非市场特征的限价房所能带来的市场收益足以刺激某些官员铤而走险,在当前情形下,完全消除此类事件所需的监管成本是社会无法承受的。
  鉴于住房市场目前存在着严重供需矛盾、价格矛盾,不符合市场经济方向,为权力寻租提供广阔空间的限价房、经适房政策有必要考虑取消。“双轨制”的经验表明,越彻底的市场化改革越能消除权力寻租。公权为牟私利抢夺限价房并不是简单房子和房价的问题,而是关乎公众对“公平与正义”信心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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