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高管获罪有何警示
    2010-02-26    作者:李迩    来源:深圳商报

    本周,互联网上最具爆炸性的新闻莫过于谷歌的三名高管被意大利法官以侵犯隐私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这对一直标榜“不作恶”的互联网巨头谷歌而言无疑是当头一棒,作为首例因用户上传分享视频而被法院入罪的案例,意大利法院的判决对互联网行业影响深远,它不仅可能会改变主流分享网站的商业模式,甚至可能会因此改变业界对互联网的理解。
  案件起因其实很简单,2006年9月有人在谷歌视频(Google Video)发布一段视频,视频显示4名都灵学生殴打、欺辱一名唐氏症患者。谷歌视频是谷歌在收购YouTube之前推出的视频分享网站。随后意大利唐氏综合症患者权益保护组织Vivi Down和遭欺凌男孩的父亲对谷歌提起诉讼。在经过两年的调查后,意大利有关部门对谷歌4名高管提起了刑事诉讼,本周米兰一家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谷歌首席法务官大卫·德拉蒙德、首席隐私顾问皮特·弗雷西尔和前首席财务官乔治·雷耶斯被判违反隐私权罪名成立,判处6个月监禁。
  对此,谷歌自然是一脸“委屈”,他们认为,“这起诉讼就好像如果你讨厌一封邮件中的内容,就要起诉邮政服务人员一样。”谷歌声称自己只是提供互联网平台,并没有对内容进行审查的义务。在喊冤的同时,谷歌还故伎重演,希望把一个纯粹的商业刑事案件变成一个政治事件,甚至让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向意大利施压。
  现在,案件到底会向何处发展,我们还须观察。但是,谷歌为何在不同国家频频遭遇诉讼或是酿成风波,却值得整个互联网行业进行反思。
  首先,网络无国界,但对于互联网的管理却是有国界的。作为谷歌,已不是第一次成为在美国以外的国家成为被告。在各种各样的诉讼案件中,谷歌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善于把商业事件政治化,拿着“自由”的大棒,向他人强行输出自己的价值观,却不知道作为一个跨国公司,首先要遵守的是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接受所在国家的文化价值观和管理层的监管,意大利法院的判决无疑为谷歌,也为所有国际化的互联网公司敲响了警钟。
  同时,该案的判决也给互联网企业热衷用隐私换流量的做法敲响警钟。现在,大量的网站喜欢把曝明星、曝名人、曝网民隐私作为增加流量的法宝,特别是国内一些没有核心竞争力和体验创新的网站,为了吸引人气,几乎都喜欢“隐私法宝”,甚至更加恶劣的是一些网站还与炒作公司联手,以炒作隐私的方式来达到双赢的目的——网站增加人气,炒作者出名,但却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最近的“兽兽视频门”事件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炒作秀。谷歌事件无情地告诉大家,肆意妄为早晚会受到惩罚。
  而最应该从中吸取教训的当数所有的分享网站,特别是视频分享网站。虽然网站可以说自己只提供平台,但社会和法律却可以要求平台提供者必须要对内容负责,分享平台必须对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最近,许多视频网站放弃分享模式,走Hulu版权模式道路,一个重要原因,正是因为各国对网络隐私权保护已经达成普遍的共识,法律约束也越来越规范。
  最后,这项判决也为国内的互联网监管部门提了个醒,随着网络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一批具有超强技术能力的巨无霸网络企业的出现,互联网在我们的生活中已无处不在,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已是规范网络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府应该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互联网企业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义务,防止网络成为现代人隐私走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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