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版权制度推动经济的经典文本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赞扬南通家纺版权保护实践
    2010-02-23    作者:记者 石永红/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位于通州市川港镇的“中国南通家纺城”。朱新通 摄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创意产业司司长根切夫(左6)、美国经济学家联合会首席经济师塞维克(左4)、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迁(左7)等中外专家在考察南通家纺市场家纺花型创作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克拉克认为,南通家纺城版权保护实践说明,版权保护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产业繁荣、人民富裕的经验与做法对中国广大地区和发展中国家有重要意义,南通作为中国一个地区对世界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春节前夕,从江苏省版权局传来好消息。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 IPO )将于今年一季度向全世界发布《南通家纺版权保护情况的报告》。这将是WIPO首次在一个国家特定地区和行业进行专项调研并发布报告,旨在总结南通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和做法,并向发展中国家介绍和推广。

  “著作权”让农民布商从蒙昧中惊醒

  南通市主要有两大家纺市场:地处通州市川港镇的中国南通家纺城和邻近的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城。两大市场2009年成交额高达近千亿元人民币,成为当今世界第三大家纺中心。
  江苏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陆幸生说,1996年之前,仅有100多家布店的志浩市场(南通家纺城前身),大部分经营的是单色坯布。虽有少量花布,但是花型单调重复,千篇一律,大部分是相互抄袭、低水平重复的产品。整个市场不超过100个花样。导致的结果是,花布质量越来越差,布商无钱可赚,效益迅速下滑。同时因抄袭剽窃引发的矛盾层出不穷,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导致市场萎缩、难以为继。1996年,台湾东帝兴公司林明秋、林明砚兄弟的出现,使土生土长的农民布商感受到“著作权”理念给市场带来的巨大冲击。
  林氏兄弟从台湾引进的100多个花型出现在市场即引起轰动。有的花型一款1天就销出1万米,每天经营额高达5万元。巨大的经济利益诱使布商们开始盗版,新花型转瞬间被质次价廉的同样花型取代。林氏兄弟生意一落千丈。他们出示台湾行政当局注册登记的版权证明,可市场中的农民看不懂、听不明。
  林氏兄弟向刚刚成立的南通市版权管理办公室投诉。这一投诉不仅引起了国家版权局、江苏省版权局的高度重视,而且引起了南通市委、市政府的关注。国家版权局明确批复,印花布花型版权应当视同美术作品的版权加以保护。南通市政府明确指示由市版权局牵头组织公安、工商会同当地政府统一思想,严格依法办事,侵权复制品必须依法查缴,侵权者必须依法查处,志浩市场的版权保护环境必须改善。
  但联合执法队开进市场,查缴侵权产品,遭到经营户的集体围攻。经过说服教育,市场管理干部勉强同意联合执法队进入市场执法,但遭遇布商的围攻,没收的侵权产品无法运出去,只好由市公安局出面封存在市场派出所。
  市场的治理首先在于转变观念。南通市版权局从宣传教育入手,印制著作权宣传品,开办著作权法培训班。1997年3月,川港镇党委批准成立了全国第一家镇村一级的版权管理基层组织———通州市志浩市场版权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有正式成员7人,受南通市版权局的委托,开展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行作品登记的初步审查,受理著作权纠纷调解,成立作品鉴定小组对侵权作品进行初步认定,确定侵权赔偿最低标准,制定岗位责任、服务承诺、“三公开制度”、“八不准纪律”保证群众监督,公平执法。

  保护版权:开启了靠创造谋发展的正道

  志浩市场版权保护措施的加强,促进了家纺业的发展,带动了市场及周边服务业的兴旺发达,搞活了经济,富裕了农民。
  临近的三星镇党委、政府意识到版权保护对于市场做大做强的迫切性,于2002年10月,抽调7名同志成立了“三星镇版权管理办公室”。至此通海两大家纺市场版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完成了由自发到自觉的跨越。
  2002年,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介入市场管理,形成村民自发维权和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相配套的格局。市场版权办公室两次调解不成的案件,即可上报市版权局行政处罚直至诉讼到法院。
  陆幸生处长表示,实践证明这两个中国最基层的版权管理机构,已经通过自己卓有成效的努力赢得了中外客商的信任和支持。这是两个集政府行政管理、社会中介服务、仲裁调解为一体的基层版权组织,是我国起步不长的知识产权制度、管理组织的某种创新。
  南通市版权局局长范平说:“加强印花绣花产品版权保护工作的实践历程,既是宣传普及版权法律知识的过程,也是推进市场发育有序运行的过程。”11年来,两大市场累计受理登记印花绣花美术作品15000余件;11年来,南通市版权局查处版权行政违法案件30件,指导调解版权纠纷150余件,为权利人争取经济赔偿1168万元。与此同时,积极探索行政、司法协调保护知识产权的新路子,鼓励权利人通过法律渠道主张权利维护权益。
  在南通市版权局的倡导下,南通家纺城于1997年成立了美术图案设计研究所,聘请来自全国各地的工艺美术设计者,专门设计开发新花型。目前,两大市场从事花型研发的民营设计所(室)已多达50家,每年推出新花型上万种,一些研发中心已发展成有上百人的团队,作品开始迈出国门、走向世界。
  现在,通州志浩和海门叠石桥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乃至世界名列前茅的家纺产品市场,被誉为我国家纺工业的航空母舰。在占地150多万平方米的两大市场中,容纳3000多商户,95%是农民。围绕两大市场生产的加工企业达2600多家,其中规模较大的企业有280多家,家庭作坊近2万家,其产品辐射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200多个大中城市,远销海外50多个国家。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克拉克认为,南通家纺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经验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系统的法律框架支撑,二是各级行政机关强有力的支持,包括管理、执法、交通、仓储、物流、研发、服务等。

  WIPO: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极强的说服力

  2009年3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 IPO )创意产业司代司长根切夫与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分别代表WIPO与中国国家版权局,在江苏南通签署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项目合作协议”。这是WIPO首次在全球针对一个国家的特定地区的一个行业而进行的版权保护微观调研项目。
  在签约仪式上,根切夫表示,中国南通家纺产业的发展繁荣得益于企业自下而上形成的较为完善的版权保护做法,同时也得益于政府对家用纺织品产业“一条龙”式的版权保护制度,它对推动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极强的说服力。我们希望将这种经验上升到深度的理论研究,以便把它推荐给中国其他地区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
  南通市版权局具体负责各项调研任务、撰写相关调研报告。去年12月,江苏省版权局长徐毅英率中国版权代表团专程赴日内瓦,正式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了《南通家纺市场版权保护调研报告》。该报告涉及家纺市场管理体制、法律定位、作品登记等10个方面。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员和外国专家对南通家纺市场版权保护的调研报告充分肯定,对调研成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调研方法可供在世界范围内推广运用,调研文本堪称经典,具有示范意义。
  刚刚赴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的克拉克认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家和顾问及中国的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调研项目。该项目的成功实施,说明版权保护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产业繁荣、人民富裕的经验与做法不仅对中国广大地区和发展中国家有重要意义,而且南通的创造性做法写进报告,在W IPO组织专家在文字上根据国际惯例和阅读习惯进一步加工后,将向世界各国推出,南通作为中国一个地区对于世界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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