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不在国企退出而在公平竞争
    2010-02-09    作者:周俊生    来源:南方都市报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对于国企未来的发展方向,还在要继续调整结构。一方面,国企自身要有活力,国家要你控制的领域要控制住,而且影响力还要增加;另一方面就是理清国企主业,市场已经很成熟的领域,国企必须退出。(2月8日《上海证券报》)

  关于国有企业在经济领域的定位,历来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近来,舆论对“国进民退”的讨论就是其一。其实,对于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体来说,并不存在水火不相容的“国退民进”还是“国进民退”。既然我们承认国企作为一种企业形式有其存在的权利,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它追随市场动态而出现的变化,这种变化包括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国企数量的减少和增加。那种对某一个时期国企增加了对某一个行业影响力的现象扣上“国进民退”的大帽子,认为是在开倒车,其实是一种“主题先行”的观念,并不完全符合一个企业的运行特点。
  但是,为什么国企一直在舆论那里得不到正面评价,甚至一旦其影响力稍有强化就被指为“国进民退”呢?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国企改革的不够彻底,它在经济运行中可以轻易地得到政府行政力量的保护,这种特权显然是民企、外企等其他类型的企业所望尘莫及的。按理来说,政府作为全民授权的国家事务管理者,必须致力于为各类企业搭建一个公平地展开市场竞争的平台,但是国企的存在却使政府不由自主地成为国企的坚强后盾,利用行政权力为国企开拓市场,从而对其他类型企业形成了挤压。很显然,改革就是要破除政府与国企之间的这种关系。近年来,国企在交通运输、能源等行业形成了牢不可破的垄断地位,但它们这种地位的取得并不是依靠市场竞争得来的,而由于市场竞争不足或者根本没有,导致市场发展不充分,民众作为被迫的消费者,其利益无从得到保障。
  因此,对于一个时期国企的数量增加或者减少,我们本不应该特别重视,重要的是能够切实建立起公平竞争的舞台,让国企失去行政权力的保护伞,与其他类型企业在同一个平台上展开竞争。如果没有这方面的条件,只是单纯地强调“国退民进”或者“国进民退”,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怀疑,凡是国企退出的行业,因为其竞争充分,其企业利润已经很低下,企业如果有其他的途径,早就渴望退出了,只是其他类型企业退无可退而只能继续留在市场,国企则可以在政府的保护下轻松退出。而那些仍然由国企控制着的领域,由于其利用政府的行政权力排除了竞争对手,因此利润丰厚。近几年不断传出一些国企垄断行业的员工享受高额福利,使在金融危机之下承受着收入缩减的社会民众产生了极大的心理不平衡,其原因正是在这里。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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