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生存环境需改善
    2010-01-28    作者:社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各地“两会”纷传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本报昨天刊出的一篇报道。从报道中可知,江苏、北京、浙江、重庆及广州等地,有的已经上调,有的正在酝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各地近来频频传出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当然不是一个巧合。在新的一年开启之时,各地政府借助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释放出了提升工人收入的政策信号。不过,此事首先是一个经济现象,也释放出了经济意义上的信号。
  犹记得,在2008年中国经济遇到困难的时候,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应对政策,其中为了缓解企业压力,暂缓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向上调整。纵向来看,这是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在经历了数年的提升之后首次遭遇“暂缓”指令。此举的意思很明显:保经济增长必须要靠微观企业的发展,而在经济困难的阶段中,企业与员工一起“过冬”,携手闯关,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短短一年之后,中国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保八”目标顺利完成,通过经济数据可以看出宏观经济明显回暖;其次是国人对于中国经济的信心大增,在经历了一次危机之后,变得更冷静而理性。在危机当中,信心比黄金和货币珍贵,在后危机时代,信心同样比黄金和货币珍贵。
  宏观经济的回暖,体现在微观层面,信号也是十分明显。1月26日的《广州日报》一篇报道题为《1月订单已够全年开工》,清晰地描绘出珠三角地区出口加工企业形势大为好转的景象。该报记者在走访珠三角外贸重镇,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之后,得出这样的结论:新兴产业订单增长迅猛,新兴市场订单突增,有些企业1个月订单已够全年开工。同时,招工紧张问题也凸现出来。
  珠三角的情形,是中国经济整体复苏的一个缩影。而经济形势的上行,推动了各地针对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采取上调举措。某种意义上,一些地区招工出现紧张问题,则成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直接推动力。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无论地方政府主动提升,还是受到各种因素影响被推动来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其用意都是清晰无疑的。正如本报所报道的,即使政府不主动上调,实际工资水平也已经提高。上调之举,则是给企业在工人薪酬问题上以制度化的约束。另一个不能忽略的背景是,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工人收入,将对政府推动的扩大内需战略起到直接而明显的促进作用。
  我们已经知道,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兜底的行为,是政府对劳动力价格进行管制的一个结果。有些时候,这种人为管制可能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但是,出于对一定的社会道德标准的追求,作为次优选择,各国政府大多实施这一制度,以保障收入低微或不稳定的工人最基本的生活,维护社会安定。
  还应看到,目前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总体偏低。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发布《当代中国社会结构》报告,报告认为,按照国际上通用的社会平均工资法,月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而目前中国所有地区的最低工资的上限仅为平均工资的43%左右,平均水平则明显低于40%的下限。在这样的情况下,维持最低工资标准不变,看似有利于企业,但是这不利消费市场的扩大,进而观之,也不利于企业的生产。
  由此可以看出,之所以说在各地“两会”召开之际,纷传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巧合,正是因为政府的诉求与经济规律的作用,都指向了中低收入劳工分享中国经济复苏、发展的果实,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若从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角度看,增加劳动性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劳动者的劳动性收入,也是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的关键之一。
  其实,近年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容易引发争论的问题。在经历了许多次的理论争执之后,很多人意识到,无论从维护劳工权益角度出发,还是从扩大内需战略的诉求来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一个政策手段,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当然,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高低,在技术层面较为复杂。因此,各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当尊重地方的实情,调多调少,决不该是“一刀切”的事情。
  有观察者指出,脱离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来谈是否应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实是个伪命题。这是一个很有道理的看法。理由简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最低工资标准往往跟中小企业更多地联系在一起,从政府的角度讲,尽量改善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也是促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终产生实效的保证。
  相关稿件
· 上调最低工资将带来三大利好 2010-01-26
· 广东东莞欲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引各方热议 2010-01-22
· 巴西将月最低工资额度升至510雷亚尔 2009-12-25
· 最低工资与肥胖症 2009-12-01
· 关于提高最低工资的思考 2009-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