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谷歌侵权门成维权标本
    2010-01-11        来源:京华时报
    谷歌行将正式道歉,侵权门会不会戛然关上,犹待谷歌接下来的实际行动以及中国作家的态度。诚如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杨承志表示,中国作协希望谷歌诚恳道歉,认真承诺,提出让中国作家满意的处理方案。
  有人说,强大的搜索引擎已经成为人们游荡网络社会的拐杖,也正因如此,身为全球互联网搜索巨头,谷歌公司的道歉具有标志性的现实价值。它再次诠释一个简单的道理,侵权必被究。尤其在版权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加强的今天,互联网巨头更逃不过监督,更别想避开法律法规。
  谷歌在中国闹出来的侵权门,其事实无需过度剖析即可判定。任何公司或机构欲扫描收录使用他人作品,都须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谷歌未经授权就擅自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作品,侵权事实可谓明显。然而,这一维权事件颇费周折。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文著协)提出交涉,到如今谷歌愿意道歉并采取措施,时日持久,一波三折,谷歌方面不无扭捏和敷衍的意味。而且,如果不是文著协的交涉、中国作家协会(作协)发出维权通告以及国家版权局的联合介入,谷歌能否在中国作家面前低头认错,还真很难说。
  如今,中国作家初战告捷,但不宜过于乐观。须知,作家遭遇侵权之苦,可谓屡见不鲜。著名作家麦家所感叹道,存在数字图书版权盗窃行为的网站多如牛毛。作家韩寒甚至声称,“我欢迎谷歌图书馆扫描我的每一本图书,并欣然接受在显示目录和摘要下60美元一本的条件。”不是韩寒“倒戈”,韩寒的表态更是揶揄和嘲弄,他说:“经过对比,我发现这是非常合适的一个条件,谷歌只显示我的书的目录和摘要,就支付给我60美元。回首祖国,无数的网站都能下载我的书的全文,从1999年到2009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现在谷歌仅仅刊登了我的书的目录,就支付给我60美元,我觉得非常满足。”由是观之,网络侵权的绝非谷歌一家。
  因此,应该把降服谷歌当做一个维权标本,不仅受害者,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该进一步采取行动,切实保障作家权益,捍卫法律法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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