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风险控制 重庆模式值得借鉴
    2009-12-02    作者:吴铭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据报道,近日财政部下发加标“特急”字样的文件,要求坚决制止正在发生的地方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行为,严禁出现新的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行为。文件称,当前一些基层政府出现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下称“平台公司”)等主体由财政担保,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等社会公众集资,用于开发区、工业园等的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的现象。
  中央政府出台应对金融危机的经济刺激计划之后,地方政府的确面临着筹措配套资金的巨大压力,前段时间舆论对是否放开地方债等问题的讨论也相应激增,人们也担心信贷激增和政府担保使得坏账激增。此次财政部文件意味着,中央意识到以地方财政部门的下属公司为主体为社会集资进行担保和回购的潜在风险,要以“叫停”来防微杜渐。不过地方政府筹措资金的难题仍然存在。地方财政担保集资的路被堵死之后,如果目前中央代发的地方债规模不变,还有没有其他风险较低的好办法?
  有意思的是,重庆市在经济刺激计划实施之初即对该市八大国有投资集团强调“三不原则”,即财政局对国有投资集团的融资活动不担保,各大投资集团之间也互不担保,集团内规费资金专款专用、不交叉混用。而事实上这些国有投资集团从2002年开始陆续组建之时,这些原则就是它们的基本规范。不仅如此,重庆还要求它们达到“三平衡”,即长期资产与负债之间的平衡(保持约50%的长期资产负债比率),现金流入与流出之间的平衡,投入产出之间的平衡。
  重庆有自觉的风险意识关键原因,并不在于为控制风险而控制,而在于其特有的“国资增值与藏富于民携手并进”(崔之元语)的发展模式。刚被中央提名为重庆市长候选人的黄奇帆是这一发展模式的重要推手。这一近年来受到海内外媒体广泛关注的“重庆模式”,不是通过政府财政担保来为企业筹资,而是通过政策增加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资本金,加大它们向银行的融资能力。
  重庆作为著名的山城,进行城市基本建设的成本相对较高,在城市化、工业化初期很难引来民营资金和外资投入基本设施建设。重庆打开局面的思路是,将国债、规费、土地储备收益权、过去几十年形成的各种存量资产以及税收返还等五类资产注入八大国有投资公司,这“八大投”的资本金得以壮大,进而可以到资本市场上融资,投入各种市政基础建设。这样一种运作模式使得重庆有能力促使这些国有投资公司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也就可以在筹集充足资金的同时,实施“财政对其融资不担保”等“三不原则”的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同样以这一方式扶持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解决中小企业的资本金问题。在财政部叫停地方财政担保集资的背景下,融资和风险控制可以兼得的“重庆模式”无疑值得研究和参考。这里需要突破一种教条性思维,即国有企业无法成为按市场规则运作的真正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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