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整合需要兼顾各方利益
    2009-10-20    作者:万磊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为今年上半年全国唯一一个经济负增长的省份,资源大省山西谋求资源政策变更在地方政府竞争的格局里实属必然,何况依托煤矿优势,其原本有绝佳的操作空间。但山西省却在崛起策略中陷入争议,其将数以千计的煤矿低价收归国有的举措,促使身价颇高的煤老板们瞬间沦为话语权缺失的“弱势群体”。
  抛开此举对于资源大省负面的舆论影响及煤老板群体高额的经济损失,单纯从山西长远发展的视角看,其资源发展策略或有三大值得商榷之处。首先是政策的不确定性过高,一致性偏低。国际上对于多数国家的投资环境都有政治稳定与相关经济政策的综合考察与评级,作为国际资本投资的依据,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本的国际流向。评级越高的国家和地区,其资本流入越多,资本引入成本也越低。鉴于目前各省的经济环境与投资政策的差异,对于各省的投资环境评级也会成为国内资本流向的风向标。
  其次,资本具备天生的逐利性与对投资风险的敏感度,地方政府让资本方在煤矿上损失不小,何以民营资本仍然会相信地方政府对于非煤行业的政策愿景?在欠缺外来资本的输血下,即使山西政府能够整合煤矿行业,非煤行业的发展潜力也会受到打压,最终扰乱地方的崛起大局。最后是政府认为人工重组成的大企业能承担省内经济的旗舰作用,这显然对于企业的激励制度及市场自主性的重视不够。
  目前,山西的煤矿资源政策尚有调整的空间,不妨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重新构思资源开发策略。首先要保持资源政策与资本政策在宏观方向上的稳定性,政府作用与市场角色可以兼顾但不能过于极端。许多在地理分布上无法整合的小型煤矿,不妨继续让民企参与,这样既保持了政策的部分连续性,同时也充分开发利用了本地资源。其次,即使是在政策的执行层面微调,如加大行政整合的比重,也需要给与各个市场参与主体以足够的话语权,让他们参与到重组规则的制定中来,由此方便兼顾各方利益,对于民营资本退出的成本问题,需要给民企一个合乎市场的合理定价,这样也不至于在强调政府利益的格局下陷入行政命令的短期行为,从而各方舆论反应也会温和很多。行政式的低价策略固然为政府节省了大笔重组成本,实质上会遗患于将来,最终这种隐性的重组成本会由将来的地方政府承担。另外,民营资本之外还存在一个省际合作的问题,如果外省的民营资本受损严重,远期看并不利于山西的省外合作。因此,与外省利益相关度较大的政策调整,需要做好协商工作,以期稳妥处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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