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可操作性政策扶持
    2009-09-29    作者:陈梦根    来源:证券时报

  9月22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这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份系统的操作性文件,在全面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大企业发展的依托,是活跃市场的基本主体,也是经济活力的具体体现。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越来越大:
  其一,中小企业对经济增长贡献巨大。中小企业所创造的增加值相当于GDP的60%左右,上缴税收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十五”期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5%,而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8%,远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其二,中小企业是扩大就业的主渠道。中小企业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是国企下岗职工、农民工再就业的主要载体,也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在新增就业岗位中占比超过四分之三。其三,中小企业已成为重要的出口力量。当前,中小企业出口额占全部商品出口额的70%左右,在服装、纺织品、玩具、鞋、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中,中小企业占相当大的比重;在电子通讯设备产品、生物技术等高技术领域,中小企业出口比重也在逐步提高。其四,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阵地。据统计,约65%的发明专利、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在许多领域中小企业创新都十分活跃。
  从前景上说,消费者导向的商业体系将使中小企业成为未来商业社会的主体,当今世界各国无不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然而,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内体制性因素的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形势一直非常严峻,备受融资难、负担重、产能过剩、效益下降等问题的困扰。为此,政府有必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扶持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进一步夯实国民经济的微观基础,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平稳复苏。
  2003年《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和200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但长期以来,在原则性文件之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缺乏系统的可操作性政策支持,诸如融资困难、负担过重等难题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今年8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部署。此次《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恰恰弥补了这一不足,为全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一份可操作的纲领性文件。
  该意见从市场环境、金融支持、财税扶持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具体措施,特别是在营造中小企业的良好发展环境、增加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比例、扩大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建立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方面均有所突破。这些举措的实施,对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具有积极意义。我们热切地期待中小企业繁荣发展的大时代早日到来。

(作者系宏源证券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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