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让中石化慌不择言
    2009-09-23    作者:陈宁远    来源:东方早报

  9月21日在做客人民网时,中石化副董事长、总裁王天普明确否认中石化存在垄断的问题。其理由是在相当长时间内,国内外油价倒挂,但“中国石化为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在国际市场价格远高于国内的情况下,先后组织大量进口,为此承担了巨额的价差损失。如果说这也是垄断,试问有谁愿意这样赔着钱去垄断?”
  这么反衬下,中石化作为央企太有社会责任感了——以满足中国消费者对成品油的需求为己任,竟然赔本行善事。但身为央企的领导,怎么连基本的经济学常识都不知道呢?
  垄断本来就含有一个基本的事实,就是企业暂时的亏损,不仅不证明企业没有垄断的嫌疑,相反毫无商业运行基本盈利原则的赔钱销售,是垄断最明显的基本特征之一,是要严格禁止的。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里有明文的规定。该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之第二款说,“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其实赔着钱去垄断的事例举不胜举。为占领市场从而最终达到垄断目的的企业很多,手段也很多。垄断不垄断,只谈暂时的利润标准,不仅对经济学常识很无知,对石油石化工业这个行业也很无知(或者说是“故意”无知)。因为中国目前成品油市场是充分竞争的,还是高度垄断的,一望而知。
  据中石化半年报,其在全国一共拥有29484座加油站,是全国拥有加油站最多的企业(中石油不到2万座),重点分布区域为华东、华南、华中等在中国经济版图中至为关键的地区。在这些地方,中石化是成品油销售的主要控制者,其市场份额平均高达80%以上。而且维持这种格局的时间也经久不衰。要说这不是垄断,全世界就没有垄断可言了。
  当然这个市场结构性的形成,不是现在的中石化领导人造成的,这有历史沿革的原因,也有石油石化行业特征的因素。从历史源头看,造成市场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垄断的肇端,始于1990年代初中期石油石化系统的大改革。当时国务院决定针对成品油经营混乱、无序竞争的状况,决定取消生产炼制厂家的批发权。改革后炼油厂的油只能进石油销售公司。这个成品油批发“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改革之后,中石化和由石油部改为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天然气总公司的中石油,双双进行股份制改造,变成全资销售公司,并以黄河为界划拨资产:北归中石油,南归中石化。中国成品油的市场格局就这样奠定了框架,同时形成了中石油可以向南发展,中石化也能在北经营的双头垄断局面。
  虽然在实际的成品油经营改革进程中,能够参与国内成品油经营的,还有中海油、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中航油,以及部分民营企业。但它们或者太专业,或者太弱小,对市场和消费者的影响都不够大,在成品油市场上毫无话语权。
  否认这个事实毫无意义,同时在无知的否定中,还忽视了石油行业天然适合大规模经营的合理性。全世界的石油巨头,没有一家可以否定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垄断,也没有一家石油企业,不设法进行上下游一体化的规模经营,甚至没有一个国家对石油规模经营,采取断然否定的政策。石油的问题不在于否认规模巨大,也不在于片面地反对垄断,更不应该是自己睁眼说瞎话,说自己不垄断。
  现在开车的人多了,人们对石油的敏感,最直接地表现在成品油价格上。这才是中国成品油市场所有问题的核心所在。没有公开透明的成品油的定价机制,垄断的中石化说自己因为亏损所以不垄断的笑话还会出现,并且会造成一种垄断的委屈和垄断的危害兼而有之的中国特色。其实中石化说自己不垄断,正是这种委屈和危害之下的慌不择言。因为在反垄断情绪日益高涨的情况下,作为国有企业不能不正视垄断的道德底线。

(作者系上海独立财经观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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