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产权房价不降,小产权房难禁
    2009-09-04    叶扩    来源:南方都市报
   针对广州市个别区域又重现推销“小产权房”现象,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制订和发布规定,下狠招阻止“小产权房”买卖,如违规买卖“小产权房”被查实,购房款将被没收。(《南方都市报》9月2日)

  有网友不无讽刺意味地说,“大产权房也是把农民的田地推了盖起来的,卖价还贼高,是不是也应该没收购房款呢?”“如果正规的房地产不卖那么贵,会有人去买集资房么?”虽然这些网友的观点或许有些偏激,但笔者以为亦不无道理。其实,小产权房本身并无罪过,和商品房一样,多是农民辛苦建起的住房,只不过它是建在集体土地上,里面住的是农民,只是它还未能拥有合法上市的身份证,仅此而已。
   有关方面之所以对小产权房痛下杀手,当中的原因看似简单,其实也很复杂。简单点说,如果放任小产权房上市,将可能动摇基本耕地的保护;复杂点说,这里头存在诸多利益纠葛,如果一放开,势必会对商品房市场产生较大的冲击波,开发商获取暴利的合法性,就会受到严重挑战,因为小产权房最大的优势就是“价廉物美”,性价比相当高,可以让一部分中低阶层群体实现住房梦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小产权房政策一旦放开,必然会让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受到损害,这也正是小产权房难以“转正”潜在的主要原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豪赌小产权房“转正”的资本,一直在深圳和广州等地持续涌入。因为有关部门监管的严重乏力,一些开发商和村镇干部相互勾结,变着法子占用集体土地,大规模兴建所谓的“小产权房”,他们逃避缴纳土地出让金和配套税费,绕过了层层审批关口,因此这种小产权房建成后,产生的非法暴利更加惊人,甚至超过了商品房。很明显,这种“小产权房”实质上是非法建筑,当然必须要严厉打击。
  不过,在笔者看来,叫停小产权房,只是个暂时办法,问题的根源还在于让昂贵的大产权房价能够真正降下来,并且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进一步促进土地制度的改革等。否则,如果没有根除小产权房生存的土壤,即高房价与民众收入的严重脱节,那么即使没收小产权房购房款,也并不可能让小产权房消亡。而且,最终无非是地方政府有意无意间助长了开发商的暴利思想,狠心地将民众推向水深火热的高房价罢了。所以,广州一刀切没收小产权房购房款的做法,的确还有商榷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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