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发展对经济复苏的关键作用
    2009-05-06    吴志鹏 吴巍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有和民营(非公)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两个组成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自然垄断领域、国民经济关键行业及参与国际重大项目竞争等方面具有规模和科技优势,民营经济在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市场化、城镇化、工业化、国际化和信息化,解决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目前,民营(非公)经济对全国GDP、进出口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从业人员总数的贡献率分别约为70%、75%、65%、85%,在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如广东、江苏和浙江,这些指标均在70%以上。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民营企业面临国内外市场萎缩、市场竞争加剧、经营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突出、体制机制制约凸显等问题,导致企业效益普遍下滑、企业家信心下降、投资意愿不足,不仅一时难以大力支持国民经济早日走出金融危机阴影,对吸纳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明显减弱,因此,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步伐,拓展发展空间,优化政府服务,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保持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市场准入与要素配置不公平和企业自治与行业自律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一)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显著成就,部门服务效率大为提高,国务院等部门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非公经济36条和《中小企业促进法》,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报告还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民营(非公)经济迅猛发展,占国民经济比重从不到10%增加到约70%。但应看到我国法律政策运行导向机制尚不健全,非公经济36条的贯彻落实仍有待加强,具体政策执行力度仍需加大;政府绩效及干部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不合理;监管部门过多、多头和重复执法仍较普遍;审批环节过多、程序不明确,在一定行业企业审批中还存在互为前置现象;金融、电力、消防、人防和地震等部门存在收费项目设置不合理、收费标准过高和服务缺位等问题;交通运管等少数部门还存在为方便自身履行职责而在一定区域内直接指定单一检测服务机构现象,造成服务能力不足和高收费,这些问题的存在降低了政府服务效能,削弱了民间创业动力,制约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 市场准入和要素配置不公平。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循序推进,我国至少在法律政策层面做到了“非禁即入”的原则,民营经济可进入领域大为拓宽,资金、土地和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民营企业在充分竞争行业领域内具有要素配置和选择权。但必须看到在电力、石油、金融、航空等垄断领域和环境保护评估与安全生产评估等生产性服务行业还存在“玻璃门”(看得见,却进不去)和“弹簧门”(即使进去了,由于行业潜规则而无法经营,最后不得不退出来)现象;2009年中国改革评估报告指出,目前在全社会80多个行业中,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项,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项,而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的只有41项,即民资的待遇不仅不如国资,连外资的相同待遇也没有得到;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分布全国的500家浙江民营企业中,有一半以上未获得过银行贷款(《浙商》,2009),江苏1000家小企业只有2%的小企业与银行发生过信贷关系(陆岷峰,2009);用地指标向大项目倾斜,中小企业项目用地一般只能选择标准厂房;民营企业中高级职称分配比例偏低,人才市场每年还向人才托管企业收取较高的托管费。市场准入不公平限制了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空间,要素供给及保障不公平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民营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 企业自治和行业自律机制不健全。企业家是市场经济复苏的主角,当前我国民营企业主阶层也呈现精英化趋势,一部分优秀民营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利用全球要素进行跨国经营。但要看到我国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主没有实现战略转型,不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社会责任意识仍较淡薄,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竞争力,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建立;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的情况下,我国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发育不充分,职责不明确,部分行业协会相当于“二政府”,没有实现人员、机构和财务“三脱钩”,成为安排从一线岗位退下来高级公务员的专门场所,不仅难以向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优质服务,还靠向企业收费过日子,更别奢谈公信力与代表性,行业的自律、协调与服务功能自然难以充分有效发挥。
  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体制机制再创新是我国经济复苏并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繁荣的根本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奥秘是把市场的自发力量和社会自觉力量充分调动起来,把企业微观活力与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结合起来,但经过三十年的快速发展,民间自主创造性已经得到充分发挥,民企发展已经遇到了自身难以克服的体制机制瓶颈,需要政府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及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坚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导向,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市场准入机制、要素保障机制和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形成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政府、市场、中介组织和企业“四位一体”的良性发展环境。

(作者为浙江青年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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