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体现中国式的混合福利新思路
    2009-04-08    作者:郭巍青    来源:东方早报
    新医改方案出台了,就总体方向和基本特征来说,我觉得它有很强的混合福利色彩。这意思是说,医疗卫生改革的焦点在于,我们到底想要一个市场化的医疗体系呢,还是要一个国家公办的医疗体系;现在给出的方案,既国家又市场,所以是混合型的。
  这从大量的报道中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一方面,几乎所有报道都强调,新医改方案的最大亮点是首次明确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全民公共产品”,并将此看作“回归公益性”。但另一方面,也有专家认为,新医改方案“市场化的味道更浓了”。
医疗卫生到底是不是公共产品?这在经济学当中有很大争议。一般地说,如果它是公共产品,那么政府就应该通过公共财政安排向公民提供。如果它不是,那么就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提供,让消费者自由选择。
  新医改方案说的是“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这大概经过了专门设计和推敲。它既表达了公益性的意思,又绕开了经济学上的争议。同时,新医改方案对于不同所有制的货币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又有了比以往更清晰的说法。两种思路并存,也可见新方案的混合性质。
  这种混合性质反映了医疗卫生领域深化改革的艰难性与复杂性。但是我不认为,新方案仅仅是折中调和的产物。相反,我相信它是多种迫切希望改革的力量汇合之后所形成的积极共识。在国际上,混合福利是一种新的政策思路,目的是要超越单纯市场化方案和单纯国家福利方案。中国的医疗卫生体系既脱胎于计划经济的模式,也经历过市场化改革的曲折道路,也许还需要在国家与市场之间再找新空间。从这个角度来看,混合型的改革方案,也许既反映了对现实条件的尊重,也反映了发展中国式的混合福利的新思路。当然也要注意,混合福利也有它的短板、缺陷、甚至风险。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新医改方案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意义。
  首先,政府要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承担责任,因此,政府要成为责任政府。如果明确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那么,大面积的“看病难、看病贵”,就是一种制度病,政府必须承担责任。过去在国企改革、住房改革等方面的一个重大教训是,改革变成“甩包袱”的一种手段。被甩出去的,就成了无人负责的弱势群体。他们无法在就业市场、住房市场和日益市场化的医疗体系中获得公平的机会与服务,最终导致社会不公。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政府在责任承担方面的严重缺位。因此,明确“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就是明确政府责任所在。这的确是指导思想上的亮点和进步,同时,应该是医疗卫生领域改革所必须坚持的原则。
  其次,政府要为全体国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因此,政府要成为服务型政府。长期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福利制度,是一种高度不公平的制度。大量的资源依次向城市、大城市、大城市中的大医院集中。之所以如此,一个原因是政策上的指导思想只关心单纯的“发展”。大医院和高级设备,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最佳形象代言人。结果,医疗卫生政策与医疗卫生工作,并不服务于大多数人的真实需求。它也必然诱发全社会都去追求高端医疗服务,扭曲医患关系。现在的新医改方案构建多种制度,面向农村、面向农民工、面向困难家庭和低收入人群,以及面向基层社区,以提供均平化的基本服务,这个方向必须肯定,将来也要从这些方面来评估新医改方案的成败得失。
  再次,政府要为医疗卫生服务开辟多种筹资渠道。目前医疗卫生领域中的乱象,源出于政府的缺位与越位。缺位就是不承担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越位就是“亲自”搞市场,而且是高端服务市场。新医改方案应该把这个颠倒的局面重新再颠倒过来,也就是政府应当回归基本服务的本位,而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发展多样化的市场。在这样的格局下,才有可能在全社会的层面上形成混合型的福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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