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不能因时而废
    2009-02-16    樊艳兵    来源:深圳商报

  原广州地铁老总、现执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卢光霖,一向是两会上的明星人物。他说话直,常有“经典语录”。昨日,卢光霖又抛出了一个有点“烫”的观点:政府不要再搞最低工资标准了,最低薪水应由市场决定。(2月15日《新快报》)

  据广东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日前发布的预测信息显示,今年春节后将有970万外省农民工南下广东,其中260万左右的人没有明确的就业岗位。与此形成反差的是,广东省第一季度就业需求预测只有190万人,供过于求,缺口巨大。九三学社广东省委日前集体向广东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交一份提案,建议适当限制外省劳务工。怎样才能让这种限制最“有理有节”?难道办法就是“最低薪水应由市场决定”?
  众所周知,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为外来求职者设定的,而在劳动力市场明显供过于求的情况下,这种“市场决定”只会存在两种结果:外来求职者要么无奈接受比最低工资标准还低的工资,要么再一次“提前返乡”。这正如布坎南在《财产与自由》一书中所分析:一位农民生产麻布,希望在市场上换回绵羊。但是许多交易者都有剩余的麻布,只有一位交易者有剩余的绵羊。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自愿达成的交易,对出让麻布的人也是不公正的。因此,这种“市场决定”其实只是一种蛮横的单向选择,无论哪种结果都会最终导致求职者的权利贫困。
  事实上,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涉及很多因素,用工成本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目的是维护劳动者最低限度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如果一家企业仅仅因为保证最低用工成本而“不堪重负”,只能证明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问题。
  反过来讲,如果企业生存是以员工权利的绝对贫困为提前,这样的企业还有什么扶持的必要?这样的企业即便扶持起来,又怎样保证他们不是血汗工厂?显然,比经济严冬更让人瑟瑟发抖的是权利严冬,因为在经济严冬中,我们尚可相互抱团取暖,而在权利严冬中,唯一能面对的是没有人情味的逐利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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