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机制维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
    2008-11-27    张宏强    来源:人民日报

    “韦旭鞋厂工资发放工作今日下午5时结束……之后,将对韦旭鞋厂清场封存,请全体员工在此之前携带自己的全部物品离厂。”11月25日,在广东东莞市长安镇韦旭鞋厂紧闭的厂门口,一份公告和一张东莞市法院长安法庭的封条,引得路人纷纷驻足。

    寒冬已至。这个冬天,与寒流相伴的,是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
    企业倒了,职工权益不能倒。一个社会、一个事件中,只有最难保护自己权益的群体得到了保护,才真正谈得上公正公平。如何保障职工的正当权益,在应对金融危机中更加令人关注。
    让人欣喜的是,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着力解决这个问题。据报道,合俊、俊领两家玩具厂倒闭,工厂所在地东莞市樟木头镇政府垫付2400多万元拖欠工资;百灵达公司深圳工厂倒闭,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为其1200多名员工垫付拖欠工资和加班工资855万元……企业倒闭,老板走人,政府善后,这样的处理模式,实属无奈。但把职工权益放在首位,以不回避、不推卸的态度处理相关问题,政府的姿态仍然值得赞赏。
    破产企业可能还会出现,用政府垫付、财政兜底的方式,能解决一时一事,却难应对时时事事。把维护破产企业的职工权益放在首位,除了“救火式”的措施,更需长效机制。以欠薪保证金为例,目前仅深圳市要求企业每年缴纳一定金额以作企业破产善后,其他地方的相关政策付之阙如。再如企业倒闭的预警机制,也缺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的合作联动。
    把维护职工权益放在首位,除了要保证他们取得基本劳动报酬,更须保证他们的发展权。进行再就业培训、组织专场招聘会等等,都是很好的尝试。同时,用全国范围内的社保统筹,来解决社保无法随人转移、异地接续的问题,在较多企业发生经营困难的今天,也显得尤其紧迫和必要。
    保障职工权益,也是职工、企业、社会多赢的事。有报载,农民工返乡,输出地政府着力培训引导,实现在家门口就业,解决当地劳动力不足问题,返乡农民工还为当地企业带去了先进的生产和管理经验。倒闭企业的职工,有现成的技术,大多年富力强,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后劲,也是应对危机的资源。
    4万亿元“大单”,正成为拉动内需的强劲动力。在投资基础建设、上马重大工程的同时,我们也期待,更多的关注能投注到破产倒闭企业职工的权益保障上。他们,不仅是“内需”,更是我们过去长期高速增长经济的参与者,也更应该是“经世济民”之“经济”的分享者、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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