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房地产“救市论”
    2008-08-01    本报记者:洛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开场白] 正当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开始发生效应,部分大城市的房价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之时,有房地产商和一些专业人士呼吁政府出台救市政策。当前商品房市场情况到底怎样,要不要救市,能不能救市,如何对市场形势做出一个理性、客观、全面的分析和判断?以下各方观点供读者参考。

房地产业最好的日子结束了

  “需求受抑制,供应在增加,土地价格上涨,房地产业最好的日子结束了。”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近日在“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全国的楼价均值还没有下跌,都在上涨,但是增长幅度明显受到抑制,其中,“深圳从交易量来看有好转的迹象,深圳最困难的日子可能过去了。”董藩认为,“房地产业仍然有发展空间,大家要坚定信心”,“但是房地产业最好的日子结束了,因为需求受到抑制,供应正在增加,土地价格涨幅比较大,建材成本在不断增加,利润空间大大削减,同时,增值税严格征收,税收压力大大增加,舆论压力大大增加”。
  董藩表示:“此前对楼市调整的预期变化明显,恢复需要较长时间。汶川大地震令楼市雪上加霜,估计调整要持续8个月以上市场才能逐渐恢复。”

房产商呼吁金融政策“松绑”

  中国的房地产行业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困难是由于资金短缺引起的。在美国的房地产危机中,美国政府拿出几千亿美元来救市。中国房地产的困难怎么办呢?
  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表示,银行一直在减少按揭贷款,尤其是第二套房子的按揭贷款。这是经济过热时形成的政策。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之后,有人把中国按揭贷款简单地比作美国“次贷”,这是不对的,是自己吓唬自己,中国没有按揭的衍生金融产品,中国的按揭与美国“次贷”性质不同。现在如果银行把按揭贷款的政策调整在正常水平,让商业银行根据不同城市、不同家庭的收入和资信情况发放按揭贷款,而不是一刀切,就有利于刺激目前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把严格按揭政策压抑了的购买力重新释放出来。
  潘石屹认为,要启动二手房市场。二手房包括已购买的公房,也包括二手商品房。这已经是巨大市场,可以增加市场上的供应量,满足相当一部分市场需求,可以繁荣市场,也给房主方便。二手房交易量放大后,可以让市场的房价回归到正常水平。目前二手房交易的障碍主要是税费太高、手续繁杂、没有统一交易的平台。

专家提醒严防大起大落

  扑朔迷离的楼市,在2008年上半年释放出新信号后,究竟会走向何方?
  一些专家认为,种种迹象表明,“房价只涨不跌”的神话开始终结,处于艰难盘整期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始理性回归。当前房地产市场成交量低迷,正是市场步入积极调整状态的信号;夸大调整的危害,鼓吹房地产“救市”则是非常危险的。
  从全球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曲线来看,任何一个市场都存在着一个波动周期。一般而言,越是房地产市场成熟的经济体,周期内价格波动越平缓。而越是新兴房地产市场的经济体,房价波动周期时间越短,价格波动越剧烈。对于少数房价较高的地区,不少专家认为,房价的适当回落是正常的。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中国住房市场要经历一个相当的调整期,去消化前两年形成的价格泡沫,使之回归与经济基本面及居民家庭支付能力基本协调的水平。如果宏观经济进入缓慢增长阶段,这个调整期可能还会延长。”
  从历年对楼市调控的过程看,地方政府、银行、开发商在内的多种强势利益相关群体的影响依然不可小视。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以各种理由的托市行为,将加重楼市不可预料的风险。进入2008年,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不少欧美国家房价回落,一部分热钱开始寻找新的投资区域和渠道。而受奥运会、世博会等利好因素的影响,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境外资金流入逐利,更是搅动了不平静的楼市。这些都给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带来新的复杂性。
  尽管理性回归之路艰难,但防止楼市的大起大落始终是各方的共识。

楼市平稳关键在土地

  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蔡穗声认为,眼下讨论房地产市场,不是单纯地看一个行业,而是要考虑整个国家的金融安危,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
  蔡穗声认为,最近房地产销售额不高,必然影响资金回笼,加上银行严格限制放贷,对房地产企业放贷少了,一旦开发商企业资金链条断裂,上世纪90年代中期烂尾楼的历史就会重演,“所以我认为当前重要的不是惩罚投机者,现在市场房价回调,已经对投机者有所惩罚了”。当前更应该关心怎么样保持销售量的稳定,避免对宏观经济、银行金融的危害。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顾云昌在“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政府调控有效,中国楼市正处于供求关系重要调整期和房价高位盘整期,今年上半年房地产价格是理性的回归。但有许多不确定性,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关头,因为已经出现了1998年以来的首次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双下降,尤其是销量明显下降应该引起警醒。
  “楼市平稳关键还在于土地供应。”顾云昌强调,楼市稳定首先要各方面努力保证交易量没有大起大落,“如果销售量明显下降,必然会影响供应量的下降,会影响整个开发投资的规模,会影响整个投资规模。房地产是重要支柱产业,影响几十个行业,产业链很长,如果房地产出现大的波动,对就业首先产生影响”;其次,政府应控制土地供应节奏,开发商应通过调整价格保持销售量。

背景链接

楼市半年遇冷

  在一路狂奔之后,楼市在2008年开始遇冷。今年以来,房价同比涨幅一直呈逐月递减的趋势。与此同时,全国不少城市的楼市成交量大幅萎缩,新房、二手房交易冷清,住房市场出现了浓重的观望气氛。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2%。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数字在今年5月为9.2%,4月为10.9%,整个一季度为11.0%,今年以来房价涨幅明显趋缓。
  在相关部门公布的6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中,深圳成了唯一一个房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的城市。而与上月相比房价下降的城市达到了16个。
  事实上,与房价涨幅趋缓形势相比,更显著的变化是成交量的萎缩。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5月,40个重点城市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累计成交面积同比分别下降24.9%、20.9%。下降集中在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东部主要城市和中西部中心城市。
  (本报记者 朱立毅 孙玉波)

网友之声

  ■ 某些学者专家炒作的一些救市理由根本经不起推敲。比如,“楼市继续下滑,中国居民手中的30万亿资产会缩水”、“深圳负资产的人数过30万”之说,就都是一些胡话。真正在中国居民手中的房子既不怕升值也不怕贬值,贬没了也是居住,升到天价还是居住。

  ■ 断供现象只不过是开发商抓极个别现象然后无限放大的一个阴谋,骗那些不调查的媒体和信以为真的市民。

  ■ 房价的下跌才刚刚起步,如果在这个时候便吵吵嚷嚷地要出台政策去救市,差不多正好是在地产商想瞌睡的时候送上一只棉花枕头。

  ■ 让政府救市,无非是以断供的“灾难性”后果要挟政府,再给优惠政策,让消费者继续为房地产的暴利买单。所以,各级政府千万不能被地产商刻意营造的假象蒙蔽!

  ■ 在基本数据仍然存疑的情况下,救市论是苍白无力的。对于政府来说,首先需要摸清深圳断供的真相——现在究竟有多少断供者,如果房价进一步下跌,断供现象又会如何。

  ■ 救市不救市的关键不应当取决于舆论的压力,甚至是相关利益集团的游说,而应来自于对房市风险真实的调查与科学的分析。政府要加强对房市风险的监控与预警。

  ■ 据新闻报道,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初步设计概算”已获批。对风险评估越精确,救市效果才会越佳。

  ■ 过去家电价格狂跌时,没有人替家电产业呼吁救市,结果是“跌跌更健康”。家电是产业,房地产也是产业,为何房价一跌政府就非得救市不可?

  ■ 房价下跌符合经济规律,不必大惊小怪!没有只涨不跌的房市,属于正常范围。
  (摘自新华网)

大家谈

“雾”里看楼
    ■ 表里
  眼下市场,最让人琢磨不透的要算商品房价格。节节走高的房价,好像撑不住要大幅“跳水”了,甚至有专家称房地产市场已经岌岌可危,呼吁政府“救市”。
  然而,来自北京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的数据却显示,今年上半年,北京四环路以内住宅期房价格上涨仍然“较快”,四环路以内住宅期房价格上半年均价为18398元/平方米。一项专门调查说,目前只有广州、深圳、成都、东莞、南京、上海、重庆这七个城市的房价出现了明显下跌,其他很多城市房价都是在上涨,特别是二三四线城市的房价,基本上都是在不断上涨。
  截然相反的信息,悬念频出的市场,叫人看得满头雾水,很难找到真正的“北”。貌似专业、权威的分析预测,一天一个说法,各有各的观点。或许,有些人就是从自身利益出发,企图将池水搅浑,好浑水摸鱼?不是有炒房者称“断供”是为给银行点颜色看,可见楼市乱象背后隐藏的东西很值得深究。
  所以,讨论是否需要“救市”的问题,前提是必须摸清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比如房价泡沫还有多少?房贷风险到了什么程度?市场需求究竟如何?开发商经营状况到底怎样?诸如此类的问号不一一找出实际答案,总是在“雾”里看楼,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目标恐怕很难实现。
  房地产市场信息缺乏必要的权威性,莫衷一是,将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与其在“救市”与否的问题上纠缠不清,不如多到下边走走,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唯有客观真实的第一手资料,才有助于对症下药,并且标本兼治。

  相关稿件
· 房地产市场一周语录[2008-08-01] 2008-08-01
· 银川:上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3.4% 2008-08-01
· 云南:今年房地产业出现下降态势 2008-08-01
· 建立房地产预警系统胜过“救市”争论 2008-07-30
· 规范外资房地产投资 2008-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