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6月18日《国际金融报》)
最近一段时期以来,国内掀起了一股减税浪潮——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个税两次调整起征点、以及增值税转型,这不仅给企业和个人减轻了税负,而且也赢得了全社会的普遍认同。 然而,笔者发现,在这一揽子减税政策中,政府的眼光大都聚集在大中型企业、工薪阶层和富裕群体身上,却惟独没有把草根企业纳入减税的范畴。 所谓草根企业,是指经营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而此次国家两部委的减税政策,恰恰剑指这些草根企业,这无疑是值得欣慰的事情。不过笔者发现,严格地讲,此次颁布的税收政策,根本算不上是对草根经济的特殊照顾。譬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现在的2000元/月,这是与工薪阶层个税起征点并未有任何区别。 当然,笔者这样讲,只是想政府出台的公共政策,步伐要大一些,税收优惠要具有前瞻性。因为,像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主,这一部分人,由于受知识、社会地位等因素的局限,他们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退一步讲,即便有声音发出,也很微弱,很难被国家高层所重视,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这部分弱势阶层更需要减税“阳光”的照耀。 事实上,在今年3月份的中青报和新浪网联合在线调查中,有17.0%的人认为,应该优先提高增值税起征范围,以改善个体户和小企业的生存困境。客观地讲,由于目前个体户和小企业的增值税起征点过低,以及税率偏高,严重影响到它们的正常发展。据两会代表许月刚透露,山西省2007年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为128016户,其中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占近3成。这些纳税户中,绝大多数生活较困难,经营处于维持生计阶段,在目前物价水平较高的现实下,经营困境更为明显。 反观国外,许多国家都把草根企业的减税政策放在优先位置。比如,美国在1997年颁布纳税人税收减免法,根据此法小企业在今后10年中将会得到数十亿美元的税收减免;近年来,英国政府连续削减公司税率,将年产出低于30万英镑的小企业的公司税率由24%降低到20%这一历史最低水平,比大企业低10个百分点,并正在拟定继续为小企业减轻赋税的计划;法国中小企业职工投资于企业,可部分免交个人所得税,中小企业的财产继承税可缓交5-10年;德国每年拨款近10亿马克用于资助中小企业发展业务,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并将中小企业营业税起征点从2.5万马克提高到了3.25万马克;还有,日本,资本不超过1亿日元的中小企业,其法人税税率也低于大企业。 因此,笔者觉得,国家职能部门不要把目光仅盯着工薪阶层和大中型企业,理应把草根企业纳入减税范畴,早点普洒减税的阳光,让他们尽快绽放出灿烂的光彩,这不仅能减轻这个弱势群体的纳税负担,而且也能最终激活中小企业者的创业潜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梦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