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节日腐败,还应该做些什么
    2008-01-04    本报记者:张莫 杨烨    来源:经济参考报

  开场白 每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往往都是腐败的高发期,领导干部门前送礼的人总是络绎不绝,动用公车探亲访友的现象司空见惯;而动用公款大摆筵席、大吃大喝更是让人不以为然。年底,中央和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总要照例发布廉洁自律、制止浪费和腐败的通知。对于如何才能更有效地遏制节日腐败,似乎也应该听听社会的看法。

张树立 图

“节日腐败”五花八门

  “节日腐败”的形式可谓多种多样,其中最严重的一种形式就是收受贿赂。有资料显示,因贪赃枉法而受到法律惩处的贪官,在春节期间收受贿赂的比例占所有案例的31%,而大部分贪官认为在节日里收礼不是受贿。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曾这样为自己辩解:“逢年过节,总会有人前来表示一下心意,这些都是礼尚往来,怎么能认定是受贿呢?”
  其二是吃喝玩乐。近年来,许多企业老板流行请领导干部到宾馆酒楼吃饭,以此作为联络感情、拉拢人情的手段,有的甚至买来年夜饭的订单,作为贺礼送给有关领导和实权人物。更有少数人不仅在中国传统节日里送礼,还借外国人的节日,如圣诞节等节日行贿。
  第三,在节日公费出游的情况也不少见。在一些单位,领导以参观考察为名,组织集体旅游。有的公家解决部分车船费和住宿费,有的旅游费完全由公费报销,有的将旅游费摊派给下属单位及有关企业,有的让景区所在地的本系统下属单位或协作单位接待,有的异地互相接待,等等。
  最后,滥发钱物的现象更是普遍。每逢佳节,不少单位以节日消费为名,给干部职工滥发福利、奖金和纪念品。尽管这几年有关部门一直在三令五申禁止印售购买各种代币购物券,但还是没有彻底禁绝,一些商家少则发售数万元,多则发售上千万元,而这些购物券大都由公款购买。

下发通知:“送”和“收”两手都要抓

  为了遏制这种严重的“节日腐败”现象,每年国家有关部门都要下发相关通知。中办国办日前就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有关专家指出,“通知”年年都下发,但是通知一定要体现出“送”和“收”两手都要抓的决心。行贿受贿是社会的两个毒瘤,都应该用法律之剑毫不犹豫毫不留情地切除,如果只有受贿者被依法查处,而行贿者没有与受贿者一样受查处,这种做法有失偏颇,等于是放纵或任由送“礼”者为谋其个人或少数人的私利,用礼金腐蚀党员干部,将更多的党员干部拖下犯罪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更大的危害。
  而安徽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发出的通知体现了对“送”和“收”的同时抓的决心。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对违反规定送收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
  专家指出,“送”、“收”、“一律”这样的关键字关键词指向性非常明确,也非常符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斗争实际。“各地都像安徽省这样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手抓对‘送礼’行贿的腐败惩治,一手抓对‘收礼’受贿的腐败惩治,两手抓,两手硬,预防贪污腐败的工作就会更有成效。”

根治“节日腐败”:完善配套法律制度建设

  “通知年年都下发,但节日腐败只是腐败的一种形式,根治的惟一途径是法制的完善和制度的健全。”有关专家指出。在我国现阶段,想要根治腐败并不容易,根治腐败就要求依法行政,它的惟一途径是依靠法律的健全,需要全面实行依法治国。因此,治理腐败必须走法治的道路,无论是节日腐败还是其他腐败。专家表示,根除“节日腐败”,重要的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官员财产公开、政府信息行为公开、新闻舆论全程监督等一系列制度的支持也必不可少。
  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日前就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规定:严禁借节日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或违反规定发放补贴及福利;不准上下级单位或领导互赠土特产和其他礼品,或接受宴请和馈赠;不准违规使用小汽车和私驾公车等。为此,市纪委专门组织了22个巡视组采取上门打招呼、明察暗访等形式督查,一经发现违规者将严查、公开曝光,并追究失察失职相关领导的责任。“武汉市这种组织巡视组进行监督的做法比只是简单的下发通知更加有效。”有关专家表示。
  记者了解到,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对廉洁自律有严格规定,国家也曾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法规和文件。
  “除了每年发布通知,最重要的是依照这些法律给予那些违法乱纪的干部应有的惩治。”有网友在博客中呼吁。

文化建设必不可少

  领导干部如何在节日中把握住自己不患“节日病”,关键在于不能把“红包”、礼金看作是一种简单的人情往来,是“小节问题”。解决“节日腐败”问题,最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有关专家指出,从目前来看,国家正在努力改变重大节日腐败这个“重灾区”的现状。给领导干部寄“廉政贺卡”、发“廉政短信”或是采取其他措施,是预防腐败关口前移、创新教育方式的新举措。
  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主任程文浩表示,防治节日腐败,文化建设也必不可少。“当前,很多地方正在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这为建立‘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强化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提高他们的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强化社会大众的廉洁教育,形成社会的诚信、问责等意识。我们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注重点、线、面的结合,即积极推广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廉政意识和行为,使其首先发展成为本行业和系统的主导性意识,然后再扩大到其他相关的行业和领域,并最终在整个公共部门稳步树立起廉政意识。”

    [大家谈] 必须消除节日腐败

  “他是一个过节到处躲送礼的好官,真不该走到今天这一步。”在普洱市副市长罗德忠受贿案的庭审外,一位旁听的市民发出感慨。罗德忠被指控收受矿老板的贿赂130万元。
  过年,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似乎已经成了“年关”。对自律廉洁的领导,是一个拒绝和躲避送礼、送钱的“年关”;对腐败、堕落的领导来说,是一个吃请、娱乐、收好处的“年关”。不想腐败、洁身自好的官,过节要躲,这真是个痛苦的“年关”;放纵、堕落的官,吃喝、赌博、收钱,好不快活。而对我们的制度和社会来说,这种“年关”现象不啻是一个悲哀。
  针对这种“节日腐败”,年底,从中央到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发布了不少通知,要求廉洁自律,严禁公款吃喝、送礼、游山玩水以及收受好处的行为。应该说,只要“节日腐败”不除,这种防腐敦诫令就还要发布,也有必要发布。反过来说,只要还不断地发布,也反映了“节日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治理。
  怎么改变这种令百姓不满的“节日腐败”?其实,党纪、政纪、法律里有现成的规范,触犯哪条就按哪条办,发现一例就查处一例,似乎又没必要每年过年的时候再反复“通知”、警诫。这又说明,光是“通知”、警诫是不够的,至少说明我们的监督、举报、查处还是做得不够。不仅要把日常的党纪、政纪、法律落到实处,而且应该针对“节日腐败”设计一些有针对性的监督、查处具体办法,真抓一些事,真查一些人,让百姓看到效果。
  虽然不可能一日就实现好转,但只要不断下力,就能逐步改变风气,让好官和坏官都从“年关”里解脱出来,让“节日腐败”不再成为社会问题,为整个社会营造一个更少腐败、更多祥和的和谐节日。(道中)

  网友之声

  ◆ 规定很好,关键在执行。

  ◆ 一个通知就可以遏制腐败吗?那些腐败者和投机者不会放过节假日行贿和受贿的机会的.希望中纪委不要只是发通知,重要的是多一些具体行动。

  ◆ 关键要杀一杀行贿之风。发现一个就重处一个。

  ◆ 应该采取行动,狠狠打击请客送礼风。

  ◆ 老是光提要求有何用,关键是发现和接报一个查处一个,绝不手软。节日送礼送“小”钱看起来是小事,实际上问题大得不得了。搞纪委工作的要沉下来调查了解。

  ◆ 一些党政干部之所以无视中央的三令五申,我看关键在于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与其年年发通知,不如加强法制建设,对敢于触犯法律的人严加惩处,如此才能为所有干部树起一道防腐墙。

  ◆ 节日腐败已经成为一个非解决不可的大问题,除了有关部门,全社会也有责任与义务,不给官员犯错误提供机会。大家都来过一个健康廉洁的春节。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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