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拼房拼车能否一禁了之
    2007-09-28    本报记者:邢梅    来源:经济参考报

  开场白:最近,上海治理群租的政策出台与杭州拼车被罚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拼房拼车究竟应该怎么对待?本报对此进行讨论。

  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拼房”“拼车”最近几年越来越普遍,许多人自诩“拼一族”,并笑称“爱拼才会赢”。然而最近,大家“拼”得心里没那么安心了。原因是广州近期开展了一场整治客运市场的专项行动,其中私家车搭客赚钱行为成为严打重罚对象。按照广州市交通部门的规定,如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进行有偿搭客运货即构成非法营运,对当事司机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广州外,郑州也出台了对私家车搭客赚钱行为处罚的规定。在杭州,一位名叫朱长军的人开车时碰上路人搭车,收了6元“油钱”,经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判涉嫌非法营运,罚款两万元。
  日前上海市房地局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进行增补,新增一些制约“群租”的新条款,其中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上海据此开展了对群租房的集中大规模整治,一些群租者在睡梦中被赶出出租房屋。经许多媒体报道后,一时间引发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应,许多人对此提出质疑。

不拼车?乘公交实在太辛苦

  北京北五环清河公交车站早晨6点50分就已经十分热闹,路边站着黑压压一群人,翘首等待着公共汽车。一辆398缓缓开过没有停下,车上已经挤得几乎没有空隙。等了半个小时,人群一拥而上,将小罗裹挟进一辆车拥挤的车厢,一些人堵在车门的台阶上不愿下车,谁知道下一辆要等多久。司机和乘客协调了十分钟后,车门才得以关上。小罗1904年MBA毕业,在清河的一个小区买了一套住宅。“上班是个大问题。”

群租?有人需要有人烦

  在北京著名的人大考研一条街,经常能看到类似“考研公寓”的招租广告。一套三居室被规划成四人间、六人间和八人间不同的档次,价格也从200到600不等。从武汉来北京考研的小朱租了六人间的一个床位。他对记者说,“房子里虽然人多点,但价格我还能承受,北京的房子太贵了。”
  小陈从山西老家来到北京的一家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500元。她投奔了一个高中同学,两人在广安门合租了一间地下室,每人分摊300元的房租。“这样,除了每天在写字楼的吃饭费用和来回的交通费,我手里还能剩下一点钱。”而在广安门附近,近年来随着房价的飙升,已经很难找到租金低于1000的房子了。集体居住对许多人来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北京西城区的赵阿姨提起合租就比较烦。邻居把房子租给了好几个年轻人,每天早出晚归,动静也比较大。“我们这个小区住的大多是退了休的老人,这样下去睡眠怎么能不受影响!”
  早在去年就有专家建议在城市建设一些设施共享的单间公寓提供给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租住。青年公寓配备共用的厨房等设施,面积较小,价格相对便宜,建设在一些商务区的交通沿线方便出行。

专家:市场需要以人为本的细化管理

  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新问题层出不穷。对拼车拼房这些现象的出现,是一禁了之还是通过深化管理引导解决?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张延说,拼车拼房的行为是人们适应周围环境,理性解决问题,努力采取最优行为解决问题,增进自我福利的一种选择,也是市场机制自发运作的结果。有需求就有供给。在价格上涨,住房和交通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人们自发寻找替代的消费方式,从而形成一种“节约型”社会。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既满足了个体的需要,也缓解了社会对交通和住房产品的需求。
  经济学理论认为,价格机制是人类为达到合作和解决冲突发明的最重要的制度之一。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追求对自己来说最优的选择。在价格机制的作用下,个人理性转化为社会理性,把人类与生俱来的追求私利的冲动转化为社会公益。
  问题是,如何使这种貌似偶然的新生事物在市场均衡的状态中成为一种常态?政府又应该在其中充当什么样的角色?早在250年前英国经济迅猛发展之时,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呼吁政府顺应和放任人类的天性,制定激发和利用人人都存在的自利动机来增进个人财富和社会利益的制度和政策。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起到的是“守夜人”的作用。如果对新生事物只是简单消灭,忽视市场的内在需求,并无助于社会的和谐与进步,也是对市场机制的损害。
  管理要适应市场,而非相反。中国市场化的进程正在从以数量建设为主向以质量建设为主转变。在这一进程中,产权秩序、价格秩序、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都有待完善。如果能健全法制,界定出管理的边界,使大家共同遵守市场的游戏规则,利己的同时不损人,群租的同时不扰民,合法拼车不越界,就符合了真正的法制精神,也为市场机制的运作奠定了一个合理的框架。

    [网友之声]

  ● 拼车是两方情愿的事,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又节省能源与时间,各级地方政府都不应干涉。

  ● 一些规定和章程,应该体现和维护社会的和大多数人的利益,,拚车这样的事,利人利己利社会,为何打击?如果依据有法的话,那么这个法是否要修改一下?

  ● 客运市场确实有点乱,抓拼车实在是一错矣:与节能国策相左,与和谐建设相背,真弄不懂。

  ● 罚“拼车”不但没有法理依据,也不通情理。只要是去上下班,交通部门就不该管。但对于以营运为目的的私车,应该严厉打击。

  ● 最正当的理由也不过是把租房客看作治安管理的潜在威胁,这明显违反无证据即无罪的法制原则,而且有羞辱之嫌。

  ● “群租”是种社会丑恶现象,对自身安全,对周围邻居的安全,对环境的破坏有目共睹。

  ● 对于承租人来说,承租多大的房屋,是否与他人合租,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实际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

  ● 现在有些执法人员,为了罚款敛财和公民耍泼斗心眼。譬如交通部门,借口整治客运市场,把个人之间拼车上下班也列入“非法营运”,甚至还要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不是激化矛盾吗?

  ●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私家车数量的增加,一种新的出行方式——有偿拼车,因其既节约成本、又方便出行,而在都市中迅速兴起。这根本就不是营运行为,而是一种互助的模式。你出车,我买油,互相帮助,各得其乐;既不以赢利为目的,又有利于合理利用社会资源,降低成本,减少浪费;还能减轻道路压力、减少环境污染,何乐而不为?政府应该提倡,至少不应该干预。

  ● 有些事情就是让人搞不懂,拼个车上下班竟然非法!有偿拼车,互助互爱,稍微摊一些正常费用更应该心安理得才是,凭什么就要罚款?

  ● 执法人员为什么这么大积极性?可能都是罚款经济在作怪。

  ● 拼个车上下班怎么就成了非法?
 

    [大家谈]也说“拼车”与“拼房”

    “公交太挤,打的太费,拼车前进,快速实惠”、“一间大房,两张小床,诚寻合租,价钱商量”,这些都是近年来常常出现在一些小区或网站上的小广告。随着城市交通状态的日益拥堵和成品油价格的居高不下,拼车风在许多地方悄悄刮起;同时由于城市房租价格的不断上涨,拼房风也呈现蔓延之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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