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两大弊端不改不行
看不懂 不透明
    2007-03-19    本报记者:李佳鹏 勾晓峰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全国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235亿元,比去年增加395亿元,以实现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的目标。
  图为浙江省衢州市姜家山乡中心小学的学生正高高兴兴从教室出来。
  本报记者:王小川 摄

    编者按:财政预算报告,是国家财政的一本“收支大账”。日前接受记者采访的部分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反映,一是财政预算还不够公开、透明,二是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看不懂,实际上很难履行监督职能。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宏观调控对财政信息准确度要求的提高,现行财政预算体制的弊端日益显现出来,代表委员呼吁应尽快启动财政体制透明化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在其提交的提案中明确指出,长期以来,我国的财政预算是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思路设计的。虽然从1998年就表示要从“建设型财政”转变为“公共财政”,但多年来,公共支出比例不升反降,生产建设和养人吃饭的特征依然明显,政府代替市场配置资源的色彩浓厚,与公共财政的目标相去甚远。【详情】

观点碰撞

政府预算应该向民众公开
    公开预算是对政府官员权力最有效的约束,地方政府不需要到中央政府部门“跑部钱进”,只要督促他们依法拨款就可以了。希望人大本着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神,提高国家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开一个好头。【详情】

“公开财政预算”是还权于民
    很显然,这不符合政府工作应该“务实”并“细化”的态度。而短时间内让代表通过的做法,与其说是在征求代表的意见,不如说是在“通知”代表们政府财政预算的最终结果。这样的做法,无论是对于代表,还是对于普通的纳税人,都不是一种真正“民主”的态度。【详情】

预算监督:反腐的重要一环
    从一些国家和地区反腐败成功经验来看,由有关机构对政府的财政收入与支出进行有效监督,可以防止政府及其官员滥用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牟取私利。而我国的预算监督作为法律规定,既是一种硬性的制度,又是一种刚性的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也完全可以在遏制腐败,促进政府廉政、官员廉洁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详情】

民众心声

  公开的预算应该是全面的、通俗的、能看得懂的。
  纳税人的钱,纳税人就有权利监督.是天经地义的。
  看来公开国家预算很必要支持。
  我认为这种要求不过分!
  预算公开是民主政府应有的义务。公开预算是法治政府所必须的。建立法治政府最关键的是依法治财。国家财政预算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这些钱花到哪儿去了,纳税人和公民有权利知道,并有权利进行监督,这是宪法赋予纳税人和公民的权利.一句话,国家财政预算必须公开!
  说得太好了,应加强公开监督。
  使用纳税人的钱,纳税人就有权利了解钱的使用情况。这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国家和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应该让纳税人知道。
  最好把年终政府各部门的消费明示,接受公众监督和审计。
  能否向公众公开政府预算?在遵守国家保密条例守则的允许前提下,应该实施绝对性的开放政策。 
  不能什么都和国外比较,要根据国情出发该公布的公布,公布了对国体不利就不能公布,出发点是国家利益。新加坡与我国不一样,他是个富裕国家,没有国际军事压力,钱怎么花对内对外讲讲无所谓。而我们国家穷人口多,这一点点钱要上养官、下养民、养军队、孩子教育、病人医疗,居家过日子不容易,还是相信政府吧,相信他们不会乱花钱的。但是对于眼前一些现象我也看不过去,某些基层干部大吃大喝,一桌花费等于我两三个月的工资,花得是我们的血汗税款?强烈要求将政府预算公布于民。(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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