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罚肇事本地车独罚无辜外地车
广州离奇交通事故案
    2007-01-10    本报记者:钟玉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三辆广州车和一辆外地车在广州发生轻微碰撞,肇事的广州车被交警放行,由保险公司买单,惟独无辜的外地车莫名其妙受重罚。当事外地司机感叹道:“交警要搞钱,罚外地车总比罚本地车方便。冤了你又怎样?”
    这是记者亲历的一幕:1月7日晚上8时(早7时至晚7时广州禁止外地货车入城),阿强驾驶外地号牌小货车顺道到记者住的小区,帮忙给老家捎东西。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入口处发现车辆超高,阿强在小区保安指挥下倒离。此时,停车场外的街道驶过几辆车,阿强在保安示意下停车让行。一辆小轿车司机看位不准,撞上阿强的后保险杠。小轿车的女司机慌忙倒车,又跟街道上两辆车撞成一团。街道随即堵死。
    女司机不肯协商解决,坚持说“交警不处理,保险公司不会赔”,并立即报了警。在保安的指挥下,阿强和女司机把车开进停车场入口处靠边,另外两辆车在街道靠边。四车熄火等候。良久,不见交警踪影,女司机再三打110催促。原来,交警在周边街道绕了半天找不着地儿。
    女司机自觉承担了全部责任,交警让三辆破损的广州车各自找保险公司理赔。阿强既没责任,坚固的保险杠也无损伤,便静静地旁观。三辆广州车走了,交警却冲阿强拿出罚单。阿强慌了:“我做错什么了?”交警说:“出了事故要开事故灯嘛。你们不开事故灯,我绕来绕去找不到。”广州执勤民警杨团贤开出的罚单显示:阿强的“违法行为”是“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罚款200元。这张由广东省公安厅印制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标示了181种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标准,200元是最高罚款额。
    阿强不明白:交警找不到现场,账怎么能算到我头上?轻微交通事故车辆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司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等候交警处理,这是广州交警规定的。我撤离了现场,停进了小区,还要把事故灯开到什么时候才合交警的意?
    阿强不服气:四辆事故车,全部靠边熄火,我老老实实听指挥,停的地方最不妨碍人,怎么惟独我要受重罚?肇事车有保险公司买单,个人分文无损,怎么惟独我“大出血”?无奈的阿强发出了感叹:“冤了你又能怎样?谁不知道不服处罚可以行政复议?可外地车谁有功夫跑几百公里来陪交警玩?交警要搞钱,罚外地车总比罚本地车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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