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O牌车”易撼特权思想难
    2010-08-04    作者:张东阳    来源:经济参考报

    报载,河南省公安厅决定自7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
  特权车在全国不少地方普遍存在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等现象,扰乱了交通秩序,影响了党政机关形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河南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确实是一种认真倾听百姓心声、严肃法治和务实为民的表现。可是,针对特权车违法乱纪现象,内蒙古、浙江、上海和湖南等省市也都做过相关尝试,但是结果并不理想。为什么?
  实际上,特权车乱行特权,并非是“特权车”的错。由于特权思想和以权代法行为在一些地方党政部门领导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因此,日常出行的行车权(包括免费特权和违规豁免特权),就成了他们认为的最佳的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要国家法规规定有“特权车”的存在,他们就会竭力利用特权从中分到一杯羹。这样,一个个有违规定的“特权车”就竞相而出。
  正因为特权思想在一些地方党政部门领导头脑中的顽固存在,因此,即使是代表着特权的“O牌”特权车被取消了,但只要有特权思想,这些车还会以这样那样的形式出现,有些地方政府部门还会颁发“特殊通行证”之类,就会使清理“特权车”行为陷入了“清理—好转—复发—清理”的怪圈之中。
  特权思想不除,“特权车”难消。要想真正彻底清理特权车,就要先从思想上根除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及相关执法机关的特权思想,公车私用也要严格禁绝。如果说,这些领导或特殊部门的公权是一种不得不赋予的“特权”的话,那么,相关部门要做的,就是要让这些“特权”广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相关部门的制约。“O牌”只是特权思想的“外衣”,特权车的车牌号可以变为“民用号牌”,但拥有特权的特权车主们,能否真正把自己的观念转变为“民本”,让对特权的监督真正“下放”到“百姓中间”,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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