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劳动报酬就是尊重职业尊严
    2010-04-29    作者:汪彦玲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报道,胡锦涛27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称,应该不断增加一线劳动者的报酬,让群众体面劳动,完善劳动保护机制。
  说实话:不管在哪个行业都是一线的最苦最累,福利最低,工资最低。人民日报记者多地调查显示,中国城乡居民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特别是由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干得多,挣得少”,制约着百姓消费能力。
  的确,劳动报酬已经成为普通民众心头的一块石头。
  工资少,干得多,不仅仅是一种现象,其实它深层体现着我们劳动者的职业尊严不够。因为为了生存,就得服从不合理的劳资分配,就得接受更多负荷的劳动量。农民工是一种体现,将“民工”一词嫁接到其他职业,如新闻民工等等的词汇,更加能够凸显出这种现象的严重。
  经济学中有一个基本观点: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但是如果没有激励,或者说激励不够呢?当然,在这里我们有可能奢谈激励了。试想,连起码的同工同酬、多劳多得都难达到,普通劳动者会有更积极的劳动热情么?
  从今年开始是一个尊严之年,总理温家宝在两会上的声音犹在耳边: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笔者觉得,我们社会、企业以及全体公民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都在劳动,我们都享受所从事工作的职业尊严。
  职业尊严,最直接体现的就是工资待遇。幸好,这次劳模表彰大会上,总书记给我们提了一个醒:提高劳动者报酬,让群众体面劳动。体面,也就是让劳动者有尊严、积极地工作。笔者认为,最基本应该做到的,是能够提供给劳动者对等的劳动报酬,这不仅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更是对劳动者职业尊严的尊重。
  五一临近,我们应当重申劳动者的权利,让劳动者的劳动能够得到货真价实的报酬。劳动者的报酬要劳动者自己争取,也要国家配以保障权利的政策。让普通劳动者充分体验到:劳动最光荣,因为劳动他们才是国家的主人。提高劳动者的待遇,让劳动者享受职业尊严,在尊严的天平上,每一种职业都是等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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