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品牌需要保护
    2010-04-27    作者:国光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年来,中国自主创新的专利不断增加,自主品牌不断涌现。不过,这仍然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据了解,在中国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中,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品仅仅只占到外贸出口的2%。
  自主品牌不足,创新力度不够,是我国的“软肋”。我国目前还是“制造大国,品牌小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屈指可数,这已成为中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跨越的制约因素。品牌不仅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也是衡量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
  据了解,目前全球10%的知名品牌占据了60%的市场份额,其中全球最著名的品牌比重不到3%,但市场占有率高达40%,销售额超过50%。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一些外国公司利用国内企业自主品牌保护意识不强和保护措施不力的情况,侵犯民族品牌的案例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外商恶意抢注中国驰名商标;有的通过合资或收购,把中国知名品牌“打入冷宫”,以洋品牌取而代之;有的未经中方同意擅自使用中方的专利技术等,这些例子举不枚举。
  所以,加大对民族品牌的保护和扶持力度,已刻不容缓。在国际化的进程中,我们深深感受到,经济全球化时代,我们面对的不仅是能力之争,更是权利之争。
  要保护民族品牌,当务之急是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意识。当前国人知识产权和品牌意识普遍淡薄。有的企业没有申报专利;有的企业在与国外企业合资中轻易放弃自主品牌;有的热心于“贴牌”经营;有的企业遇到国外企业侵权不敢理直气壮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这些都是缺乏知识产权和品牌意识的表现。
  国内企业要从认识上走出外国公司不会侵犯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误区。固有的思维方式认为,当国内企业被外国公司起诉时,人们往往信以为真。当中国企业起诉外国公司侵犯自主知识产权时,有些人反而产生疑问,外国公司会侵犯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吗?而事实上,一些外国企业侵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的事件时有发生。知识产权是近百年来资本垄断的结果,我们现在的起点是站在国外百年前的起点上,不可与发达国家成熟的知识产权现状同日而语。
  我国应当借鉴他国经验,根据国情完善法制,探索激励本国企业创新、保护本国企业创新成果不受侵犯。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维护意识,坚持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巧妙用好用足国际游戏规则,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同时,社会各界要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舆论环境,鼓励支持企业进行自主创新。除了呼吁国人加强民族品牌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外,还从制度建设、政策配套、人才培养等方面改进。
  第一,要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政府应尽快出台《中国名牌促进法》或《中国名牌保护法》,通过国家的意志搭建一个比较完善的培育扶持保护中国名牌的制度框架,确定名牌的形成机制、评价机制、奖惩机制、产权机制(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竞争和垄断处理机制)等。另外,在市场营销、资源使用、技术创新、企业文化、产品标准质量等综合体系建设方面,在法律当中都应健全。
  第二,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财政税收、价格、信贷等政策的优惠,对名牌的成长建立起良好的激励机制;政府采购应加快向自主创新产品倾斜。政府采购的核心应该是性价比,而不是以国产品牌还是欧美、日本等洋品牌作为衡量标准。
  第三,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外,还要培养熟悉国际法律和善于捕捉信息的国际化“打假”专门人才和司法专业人才。
  第四,要加大研发的投入力度。政府应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同时,还要重视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在美国,80%的专利技术是在中小企业中产生的。
  第五,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政府还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通过加快和完善立法,为扶持国内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民族品牌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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