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2010-04-06 作者:王艳明 来源:京华时报 |
|
|
在北京市有关部门近日公布的缓解拥堵的具体措施中,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再延续两年。零点调查公司受政府部门委托进行的民调显示,90.4%的被调查者支持限行措施。但这一调查与网络调查大相径庭,某门户网站的调查显示,79.3%的受调查者反对限行,赞成的只占到17.8%。 数据打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从赞同数据相差高达72.6%,以及近日有关专家学者密切关注限行措施来看,坊间争议委实存在。 这种争议几乎无可避免,因为作为具体措施出台的尾号限行本身尚显单薄,与限行相关的城建诉求以及配套措施没有及时跟进,不见全貌而只见门槛。首先要明确的,限行不是“头疼医头”的简单应对,是要为公共交通发展尤其是轨道交通建设赢得时间和空间,从而在限行期满后能够为道路缓堵提供有力的基础设施保证。 一项公共政策调整和新的公共政策出台,都无可避免地关涉到公共利益的调整和分配。正如有专家所言,交通限行本质是对公民私产使用权的征用,涉及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补偿等很复杂的问题。公民私产的保护和补偿问题如不能进入公共视野,那么调查支持率只能停留在表象。 既然出于公共利益考量实行尾号限行,那么所有人都应平等履行义务。但在现实中,一些人有能力购买第二辆车来满足自由出行的需要,而工薪阶层没有能力自愿选择出行方式,随着时间延伸,尾号限行会不会只限制了工薪阶层?尾号限行的公平性显然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 描绘一幅限行后的道路交通图景,给市民一个可望的预期;解决好公民私产的保护问题,以尽可能不让市民在临时政策中利益受损;厘清社会群体的责任义务关系,给市民一个公平的政策环境,以此赢得更多理解和支持——这是开展尾号限行民调的前提要件。在此基础上,调查结果才会更趋近民意。相反,如果寄望于以支持率来支撑政策出台,而政策的配套措施得不到完善,争议或将与支持率并存。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