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改革的关键在于管理效率
    2010-02-25    作者:马红漫    来源:华商报

    近日,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将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降为20万元,同时暂停发放二次(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声音认为,此项新政有助于逼退目前的高房价。
  继各地纷纷表示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之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收紧再次向市场发出政府调控楼市的信号,房地产投机将因此而受到进一步遏制。但是,在放缓公积金向楼市流入的速度之后,如何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值得关注。
  事实上,南京新年伊始收紧公积金贷款的原因还在于,上一年度当地公积金已“超极限”使用。数据显示,南京当年总共只归集了69.71亿元的公积金,但放贷量却接近120个亿。当然,在国内楼市因政策收紧而陷入胶着的敏感时期,市场对南京改革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解读,更偏重于其打击投机的调控意义。其实,相形前期收紧二套房贷对楼价飙涨的打压作用,限制公积金贷款规模对楼盘销售的影响并不非常明显。长期以来,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狭窄,不仅城镇下岗职工、广大农民工被屏蔽在公积金福利大门之外,就连一些在非公企业就业的职工也没有被覆盖到。住建部数据显示,2008年末全国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仅为7745.09万人。以此推断,公积金住房贷款收紧措施的现实打击面较为有限。
  去年楼市火爆,扭转了国内住房公积金长期利用不足的态势,但却将其推向另外一个极端,以至于地方政府要出面收紧公积金贷款流速。以此观之,切实发挥公积金社会保障职能、强化住房公积金常态管理效率不容忽视。其关键在于,建立市场化的信托管理模式,通过市场竞争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国公积金制度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模式。但是,这一看似严谨的制度安排却在执行上存在诸多突出问题。核心问题还在于管理机构定位不清,亟待进行制度革新。按照相关条例要求,房委会由职能部门代表、工会与职工代表、单位代表等组成,是一个松散的协商议事机构,因而在决策中实际上被虚化了。更为关键的是,作为实际管理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定位十分模糊,它既非政府机构,也非金融机构或会员制法人实体,而是隶属于地方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由于没有市场化的考核标准,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期无法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诸如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和风险防范机制随之长期缺位。由此导致的结果是,管理中心很难在“市场运作”与“行政管制”间取得平衡,或者被动等待上级机构行政指令、怠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导致公积金资金闲置;或者利用行政权力越界使用资金,“内部人控制”与寻租现象猖獗,出现违规违法挪用侵占资金问题。遗憾的是,住房公积金在运作过程中,鲜有公开途径披露相关资金账户明细,公众监督缺位,财政监督又难以面面俱到,这给一些腐败违规问题提供了可乘之机。
  可见,制度设计的瑕疵让住房公积金运作的效率与公平受损,亟待全面推行以公积金所有人为权利受益人、社会保障机构为保管人、专业的商业金融管理运作机构为受托人的市场化信托管理模式。对于公积金具体运用范围的厘定和资金使用效率的考核评价等具体问题,在畅通受益人与托管人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的前提下,完全可以交由信托管理体制来规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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