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湾禁烟看社会管理
    2010-02-02    作者:刘国昌 许正中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前不久我们到台湾采访,所见所闻,感触颇多。其中印象最深的是,那里的社会管理做得比较好,很有借鉴意义。
  台湾不是靓女,不会让人一照面就惊为天人。整体看来,普遍市容不新、建筑不高、街道不宽。
  台湾的魅力倒像是一位绅士,慢慢接触,细细品味,才会从它的细枝末节之处,感受到它的气质和修养。
  台湾城市管理的规范有序、服务设施的完善和人性化、市民的整体文明程度,都是世界上其他一些城市无法企及的。从北京出发前,本单位长期在台驻点的“老记”就反复提醒我们:“台湾到处禁烟,你们要当心,否则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起初并未放在心上,但一到台湾,我们这些“老烟民”马上就体会到了台湾禁烟的严格。机场没有吸烟区自不用说,车上不能抽、餐馆不能抽、饭店大堂不能抽,终于进了宾馆房间,既无烟灰缸也没火柴,有的只是禁烟提示,还是不能抽。要抽烟,得到楼下指定的吸烟区去。
  台湾《中国时报》的朋友向我们介绍说,台湾在1997年便开始实行“烟害防治法”;2007年,台湾又通过了“烟害防治法”修正案,规定从2009年1月11日起,台湾所有的室内网吧、楼梯间、表演厅、大专院校、机关单位等室内全面禁烟,吸烟者最高可罚款1万元新台币,而经营者未张贴明显的禁烟标识,也将被处以1万元至5万元新台币罚款。
  没有宣传横幅,不见标语口号,肯定也不会有单位开会,层层传达,但台湾的禁烟却很见成效,我们接触的一些台湾“烟民”都能自觉遵守。在一家路边餐馆就餐,我们中途走到室外,刚掏出打火机,老板娘就急急跑过来,一边指天一边摆手,大惊失色。原来,我们站的地方,有个玻璃遮阳篷,算不得完全的露天。
  台湾人对于法律的敬畏,令人起敬。事实上,这种敬畏缘于台湾社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当地的朋友告诉我们,台湾的执法弹性空间小,有关禁令也不是说说而已。就禁烟来说,除了严惩违规者,台当局相关单位还发动民众监督,在媒体上公布奖励办法,欢迎民众检举违规吸烟者,可拍照或录像存证,再寄送到相关单位由稽查人员追查。一旦查实,即立刻奖励举报者。
  ??? 社会管理是个系统工程,如果只管其一,不问其二,往往事倍功半,功败垂成。对于媒体的内容和广告,台湾的禁烟部门也要管。他们调查发现,众多媒体中,以电影中烟品出现频率最高,平均每部电影会出现高达12.55次香烟信息,是电视节目或新闻的20倍到26倍。所有电视节目中,香烟信息较多的前9大节目,居然有4个是卡通节目。为此,他们修正法案,重处重罚,要求在电视节目、戏剧表演、视听歌唱及职业运动表演中,不许出现吸烟场景;所有杂志不得刊登任何香烟广告,一旦违规,处以500万元到2500万元罚款。
  此外,台湾有关部门还增加补助,帮助“瘾君子”戒烟。他们从“烟品附加健康福利捐”中拨出5亿元用于烟害防治预算,其中至少1/4用于戒烟门诊。每位戒烟者可获补助,进行为期8周的戒烟疗程。
  社会管理的高效需要维护各种规范的严肃性。当地朋友介绍说,台湾人过去讲“情、理、法”,现在则是讲“法、理、情”。我们接触的一些台湾人,从官员、媒体记者到司机、摊主,都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他们衣着整洁、谦恭有礼、待人热情、守时敬业。看来,文明不是富裕的必然产物,有规范,有约束,才会有社会的文明、人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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