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鲶鱼”之死看高考改革命门
    2010-01-11    作者:熊丙奇    来源:新闻晨报

    新年伊始,随着各地2010年高考报名的推进,有关高考改革的话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到2009年底,北京、黑龙江、吉林、陕西、湖南相继公布新高考改革方案,至此,全国有15个省市区公布了新课改后的高考改革方案。但是,分析这些地区的改革方案,均没有迈出实质性步伐。无非是将原来的高考科目拆分与重组,但集中录取制并没有变,学生与高中仍以分数为最高奋斗目标。
  高考改革的僵局如何打破,成为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继21世纪教育研究院去年提出民间版高考改革方案后,前不久,以北大法学院张千帆教授为首的法律界人士,也推出了一份《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议书》,力图打破中国各省之间存在的倾斜的分数线,倡导给山东、河南等人口大省平等的录取权,给西部边远省份考生更多的政策倾斜。(《中国青年报》1月6日)

  在关系到各地学生升学机会的录取指标分配问题上,已经纠缠了至少20年,基本的利益格局一直难以打破。在教育系统内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面前,有人提议,可以考虑引入“鲶鱼”,以激活这一潭死水。具体而言,可以像当年发展经济引入世界500强企业在内地经营一样,引入世界一流大学到内地办学,这样可以提供更丰富的教育资源,更多的教育选择,在促进大学竞争的同时,高考的单一模式也就不攻自破。
  可是,在我们的近邻印度宣布将于今年7月前完成相关立法,向外国投资者和一些世界顶尖大学开放高等教育,允许美国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和耶鲁大学等顶尖大学进入印度开办分校的时候,外国一流大学来我国内地办学,还是没影子的事。
  这让我想起了一系列有关引入“鲶鱼”、促进教育发展的旧事。我国的民办教育,曾一度被认为是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鲶鱼”,因为他们的办学资金来自民间,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当初的招生,也是可以自己“说了算”,可是,这条“鲶鱼”很快就不灵活了。为“规范”招生管理,我国教育部门规定,民办高校也必须纳入计划内招生,必须录取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民办本科放在二本,民办高职放在最后一批录取。可想而知,如此一来,民办学校会有怎样的竞争力。
   香港地区高校在内地自主招生,也曾被广泛认为是促进内地高等教育竞争的“鲶鱼”,甚至曾一度让我们见识这条“鲶鱼”的强大威力,2006年,内地多名状元放弃北大、清华的录取,投奔香港的大学。可是,同样好景不长,2007年,在不造成内地教育资源浪费的宏旨下(考生放弃北大录取,北大当年的招生计划自然没满额),香港地区高校在内地的自主招生,被规定在内地提前批录取之前完成。这也意味着,教育管理部门从根本上取消了高校之间的竞争机制。至于另一条“鲶鱼”——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命运也大抵如此。
  一条条“鲶鱼”,就这样消失在高考制度中,面对这样的教育管理,国外一流大学来办分校的念头可能会打消,即便来,也难起到鲶鱼的作用——如果规定耶鲁大学的分校,在内地只能放在二本招生,它再怎么折腾,也就是一所地方院校!
  从“鲶鱼”之死,我们不难看到高考改革的关键“命门”,也就是教育管理部门是否愿意真正放权。因为,如果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高考改革,教育管理部门必将失去现在拥有的审批计划权、办学权、评价权、考试权。现在各地的高考制度改革,无一例外都是由政府教育部门主导,是在不动摇上述权力的基础上而进行的所谓改革,所有民间的改革建议,最终都撞在既得利益的墙壁上,沦为纸上谈兵。
  就这样,所有关于高考改革的好办法,最终都变为差办法,到了现在就成了“没办法”。要让高考改革有办法,还得回到改革教育管理制度的根本上来。

(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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