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应在扩大消费上大有作为
    2009-12-25    作者:黄栀梓    来源:上海商报

    国家税务部门已确定明年实施一揽子减税政策,包括继续上调个税起征点,实施对9级个税级距和级次的调整,以此来增加工薪阶层收入。同时还将对中小企业、服务性企业、高技术企业实施新的减税政策。
  虽然税收的主要功能是组织财政收入,但是也具有调节经济的作用。实施一揽子减税政策,虽然会对财政收入有一定的影响,但也可以作为一种经济调控的手段,减轻部分企业和居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企业减少税收成本、增加职工工资成本,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由此再刺激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最终又反过来促进企业增收创税,增加财政收入,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实施一揽子减税政策可以看作是税收对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的一种积极作为,是税收调节经济、服务经济,对刺激居民消费,促进扩大内需的一种具体体现。因而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的。
  长期以来,我国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不大,要想有效地促进我国经济的稳步较快增长,就必须进一步扩大居民消费,以增强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如何扩大国内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正需要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出各个层面的政策调整。税收政策作为一个重要的政策手段,更应该在扩大居民消费上大有作为。
  税收在扩大居民消费上的作为,不仅应该体现在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上,还应该体现在运用税收政策刺激居民的消费意愿上。如适当降低居民生活消费品的增值税税率,以降低税负来鼓励生活日用品尤其是生活必需品的消费;适当调整现行营业税政策,优化营业税税制,避免重复征税,降低营业税税负,以促进现代服务业和消费性行业的大力发展来扩大居民消费;运用税收政策扶持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以促进消费升级来满足高收入者的消费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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