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杀产能过剩行业融资谨防伤及无辜
    2009-12-25    作者:马红漫    来源:东方早报

    产能过剩行业融资将全面被封杀。近日,央行会同三大金融监管部门联合下发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于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国家已经明确为产能过剩的行业,以及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将禁止其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对于相关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
  关闭产能过剩行业融资大门的举措显示,有关部门实施结构调整的政策指向十分明确。应当肯定的是,在经济复苏趋势既定之后,优化产业结构是政策推进的必由之举,这一调控举措能避免社会资源的进一步浪费,有利于经济增长质量提升。但是,结构调整同样需要注意政策力度的把握,特别对于一些新兴行业而言,调控的艺术性甚至要高于导向性。笔者认为,鉴于行政部门的掌控能力难以超越市场自发淘汰功能,对相关行业进行“一刀切”式的“断供”措施,其惩戒力度或许存在扩大的嫌疑,在具体操作上有待商榷。
  其实在今年9月,国务院38号文就曾点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和风电设备等六大行业为产能过剩行业,并同时指出电解铝、造船、大豆(资讯,行情)压榨等三大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也十分突出。可见,此次“一行三会”禁止产能过剩行业融资是前期政策的延续,相关企业和项目将立即感受到融资市场的“寒意”。据统计,在A股市场上,共有136家上市公司归属于被国务院点名的九大行业,目前约有765亿元的增发和配股再融资计划尚待实施。一旦被点名的产能过剩行业融资遭禁止,那么这些再融资计划将不会得到证监会的批准,相关上市公司不仅扩容无望,甚至连目前的日常经营也很有可能难以为继,项目规模萎缩成为必然。
  但需要提及的是,此次信贷投放调整的本意是对各产业实施“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而融资急刹车“猛药”的效果却极有可能是“过犹不及”,在事实上造成“有保有禁”的结局,因其力度大而伤害到市场各方利益。一般而言,银行信贷投放有一定持续性的特征,部分项目贷款可能是在“借新还旧”中循环。一旦后续融资戛然而止,相关企业的经营必然会猛然陷入资金困境,甚至是直接倒闭。其结果就是,前期投放的信贷资金将沦为“呆账、坏账”,商业银行的经济利益也随之面临较大损失。而且,钢铁、风电设备等产能过剩行业多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征,如果前期投入资金“打了水漂”,那么这些行业将因坏账规模过大而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冲击。
  当然,如果针对坏账问题还可以理解为是“壮士断腕”,那么更大的隐患则在于优势产业和企业存在被误杀的风险。更进一步讲,这些产业之所以被指“过剩”,是因为市场供给严重偏离需求,但形成这一结果的原因错综复杂。如果不加以细分,信贷与资本市场对过剩产业一概“断供”,则极有可能扼杀其中的积极因素。
  以风电产业为例,作为新型清洁能源,其对传统发电产业的替代极具环保意义,当值得大力推崇。然而,我国风电资源丰富的地区集中在西北、东北和华北,这些地区大部分处于电网产业的末梢,电网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难以充分吸收、利用当地的风电资源。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虽然在2008年底已突破1200万千瓦,但其中仅有80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得以入网发电,风电设备产能过剩由此而来。由此可见,所谓的风电产能过剩实属相对概念,如果能加大技术力量投入,有效提高电网基础设施功能,那么现有风电设备规模或许不仅不会“过剩”,还有可能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遗憾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并不可能对此具备专业鉴别和预测能力,而单纯以封杀融资手段抑制风电设备终端生产的结果是,我国清洁能源产业将遭遇发展瓶颈。
  以此观之,以封杀产能过剩行业融资的方式进行产业调控,其指导思路固然值得肯定,但具体执行方式以及惩戒力度当再做缜密设计。调控部门当力求避免“有保有控”变为“有保有禁”,相比较刚性的过剩产业融资“封杀令”,包括技术扶持在内,有的放矢的柔性突围或许更有助于实现生产效率提升。而且,因后者能假借市场之手实现优胜劣汰,所以更容易避免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与浪费。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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