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部分红利应用于居民消费
    2009-12-04    作者:王福重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为了推进央企上缴红利,2008年1月,我国决定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点工作。现在,两年过去了,这项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央企红利上缴的资金寥寥。而在这期间,央企的经营状况和利润,与金融危机阴影下苦苦挣扎的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相比,形成巨大反差。
  扩大内需,必须要提高消费在G D P中的比重,减少储蓄的比重。整个经济的储蓄,包括企业储蓄、家庭储蓄和政府储蓄。10年来,中国家庭储蓄占G D P的比例相当稳定,大约维持在20%的水平。政府储蓄也基本未变,大约为10%,与此同时,国有企业的储蓄则大幅度上升,2007年国企的储蓄占G D P的比重为23%,较10年前的12%几乎翻了一番。也就是说,中国储蓄率高,并非只是居民有此偏好,国企的储蓄率才是更重要的原因。
  庞大的企业储蓄,是如何积累起来的呢?主要靠国企的税后利润。2006年,全部国企共实现利润1.13万亿元,其中央企7700亿元。2007年,全部国企利润是1.2万亿元,其中央企8000亿元。庞大的税后利润,归企业自己支配。他们将如何使用这些资金呢?国人看到的是,央企在各大中心城市争“地王”。
  在多方呼吁下,情况于去年初有所改变,央企按照不同情况,分别上缴其税后利润的5%或者10%,进入专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是,仍有不少遗憾。第一,上缴的比例过低,5%和10%,是财政部门与企业博弈的结果,不可否认,企业在博弈过程中是有话语权的。无论是考虑多年没有上缴红利,还是与其他国家的国企分红比例比较,这样的比例都明显偏低。第二,即使纳入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支出还是用于国企自身的需要,如补充企业的资本金,以及用于支付困难国有企业的退出成本等,而没有满足一般的公共支出需求。
  不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性预算是分列的,但是,如果国企的红利,取之于企业,又全部用之于企业,完全不顾及一般的公共需要,上缴红利的意义何在?
  且不说,国企的利润多来源于垄断地位或者垄断资源,国有企业还占有了银行贷款的绝大部分份额,在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中,很大一部分也是用于国企的。红利不用于公共需要,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首先是要较大幅度地提高政府的分红比例,而不是再藏富于企;其次,把更多的分红用于一般公共需要,特别是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弥补多年的欠账,笔者甚至认为可以考虑,将部分红利直接用于居民消费。老实说,舍此,起码在短期内,我们没有其他的完成上述转变的有效、可靠办法。
  也许更重要的是,不能忽视了国企在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诸如浪费和缺乏监督,决策失误。上缴红利,就可以把企业经营状况纳入政府和公共监督的视野,有利于企业加强对自身行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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