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领域进一步对个体私营企业开放
    2009-10-26    作者:点评 王国辰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为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做大、做强、做活,工商总局近日规定,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凡允许国有和外资企业进入的投资领域,一律对个体私营企业开放。
    工商机关将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竞争优势的私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服务业私营企业开展连锁经营。
    工商总局还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充分发挥工商登记信息资源优势,向社会发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动态信息,对个体私营企业投资创业进行提示、预警,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确定有利的投资发展方向。

    点评:众所周知,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的个体私营企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特别是在投资领域,危机发生一年多来,个体私营企业投资空间的相对“缩水”比较严重,在很多时候显得不知所措。此次工商总局做出的“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凡允许国有和外资企业进入的投资领域,一律对个体私营企业开放”的规定,或许可以帮助众多个体私营企业走出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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