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信贷应顾及中小企业感受
    2009-09-17    陆志明    来源:新京报

  本周,多家银行将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惩罚”性措施,缴款换取后者发行的近2000亿元定向央行票据。其中上半年放贷最为迅猛的中国银行领到的定向央票高达400亿元,而其他工、农、建3家大型国有银行领到的数额均在200亿元左右。
  定向央票要求持有行必须持有到期,其间不得用于转让或者再融资,因而堪称是央行抑制银行放贷冲动的“利器”。此次较大规模的定向央票发行无疑是针对上半年信贷天量发放的一种回缩战略。虽然上半年信贷大幅增长是为了配合政府4万亿经济复苏政策,但是宏观层面上银行信贷的过度投放增加了不良信贷的潜在压力,银监会一度对此高度关注,同时企业信贷资金的二次流动引发了股市、楼市等资本市场的泡沫化,这与政府扩张信贷以推动实体经济投资再生产复苏的目的有所背离。
  但是,在宏观经济尚未完全复苏之际,大幅下调整个国民经济的信贷支持绝非目前央行的政策选择。而在货币政策大环境依然宽松的背景下,微调信贷政策结构,实现宏观政策的“有保有压”无疑是央行信贷调整的主要目的所在。此番发行定向央票应该仅仅是个开端,后续这方面的政策调整会相继推出。
  就目前而言,需要调整的领域主要集中于证券投资与房地产等过热产业,虽然这些领域的投资能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营效益,但是由于这部分行业风险已经开始积聚,央行的信贷政策必须予以适当的冷却。而对于前期由于发达国家市场需求疲软导致的出口产业部门则应给予更多的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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