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大诚意善待民间资本
    2009-09-04    谭浩俊    来源:燕赵都市报

  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草案,已于8月上旬上报国务院。草案内容包括改进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减轻民企税费负担等若干方面。高层寄望通过“20条”新政,激励民间投资入场接棒,驱动经济复苏。(本报今日17版)

  令人困惑的是,一方面,大量民间投资急需寻找新的出路,却又似乎无处可投;另一方面,经济复苏急需民间投资的快速跟进,却又始终得不到民间投资的积极响应,结果只能是政府投资单兵突击。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由于出口受到了严重影响,民营经济遭到重创,民间投资的热情也一下子由前几年的“狂热”转为“冷淡”。尽管中央也出台了一些减税、贴息、信贷方面的政策,试图促进和鼓励民间投资的跟进,但由于这些政策都是“大众化”、“普惠制”的,并没有对民间投资的启动产生明显作用。
  此次可能出台的“20条”新政,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似乎有许多吸人眼球的亮点,如在五大领域扩大民间资本准入范围、削减行政许可事项、在民间金融领域给出更多破题性政策安排、减轻民企税费负担等。
  但需善意提醒的是,这些美好的政策能否取得满意效果,不仅要看这些政策的可操作性,更要看这些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早在2001年12月,当时国家计委就曾出台过《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2005年2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36”条。但是,这些政策在落实过程中有关各方始终带着一种患得患失的思想,导致这些政策只变成了“纸面上的美好”。
  所以,“20条”新政能否掷地有声,形成真正的动力,让民间投资活跃起来,还有待观察。对民间资本来说,最大的担心莫过于政府出台这些政策的“诚意”,是应急之需、短期所为,还是发展之计、长期策略。如果仅仅是应急之需,即使民间资本能够启动,一旦经济形势好转,仍然有可能出现被挤出、被抛弃的情况。自然,这就会让一些民间投资者产生“与其将来被挤,不如现在不进”的想法。
  相反,如果新政“20条”是着眼长远、立足发展战略,那么,不仅需要出台宽松、开放的政策,更需要有足够的胆识,实实在在地将民间资本与国有投资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
  这就需要首先规范垄断企业的行为。在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后,不再受到垄断企业的压制和挤兑。如油价上涨时石油巨头联手停止向民营加油企业供油等,使民营企业具有真正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条件。其次要规范政府部门的行为。在行政审批、收费、检查等方面一视同仁,不再出现诸如税务稽查不敢碰大型企业这样的情况,让民营企业享受真正的“公民”、“法人”地位。第三,要规范政策的摆动行为。民间投资者最担心的就是政策的变化,新政“20条”能否成为一项稳定的政策,是对政府智慧和胆识的考验。
  只有这样,民营经济的发展才会真正充满希望和朝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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