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快递命悬“生死条款”
    2009-09-02    点评:王旭    来源:经济参考报

    命悬于“生死条款”的民营快递商本周集体“北上游说”。有媒体报道,距离10月1日新的《邮政法》施行仅有30余天,26家民营快递公司委托申通快递、圆通快递和天天快递等6家代表企业来北京拜访相关部门,要求新《邮政法》关于“信件邮政专营”的实施细则考虑其对民营快递企业的“致命”打击。
    本月7日,新《邮政法》进行了第二次座谈,会上透露的信息是,新《邮政法》将信件业务的专营权赋予了中国邮政,规定“异地100克、同城50克以下信件业务由邮政专营”。
    据了解,民营快递商们已在近一周里分别向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邮政局、中国快递协会等多家机构提出口头或者书面要求,吁请新《邮政法》的实施细则能够提供公平参与竞争的平台。

    点评:没开放的领域吵吵着要降低门槛,可是已开放的行业怎又制定起了紧箍咒?没错,邮政专营是国际惯例,但像美国的邮政也是一直被美国人自己的口水淹没。何况国际潮流也是在走向开放。保证通信安全只是专营的借口,弥补邮政普遍服务的亏损才是考虑。小小“100克”分量,能压死许多快递民企,在越来越开放的今天,别再总想用法律确保自己的生意,何况这种与国际接轨接的还是老掉牙的“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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