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应重视生存空间问题
    2009-08-19    马红漫    来源:新京报

  继上海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正式开启之后,申城的消费金融公司也进入筹划程序之中。据报道,上海首家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已经确定上海银行、百联集团两个最大股东,并以今年5月黄浦区政府与上海银行签约成立的消费信贷中心为雏形,注册资本3亿元。
  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担负了金融创新与提振消费两大重任。在当前金融危机阴影犹存的环境下,后一项任务显然更具有现实意义。但就我国目前的客观环境看,消费金融公司能否承载起这一厚望,却仍有待商榷。
  从业务模式上讲,消费金融公司这一源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金融形态,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等独特优势。
  但现实问题是,新生的消费金融公司难以全面规避经营风险。目前,我国银行信用体系和征信体系都并不发达,在没有担保的前提下,消费金融公司要在短时间内对每笔贷款进行严格的信用审查、并及时判断其还款能力,的确面临较大压力。而且,即便拥有3亿元的自有资金,可提供的贷款也总归会有枯竭之时。由于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但可以申请发债或向银行借款,所以,如果消费金融公司出现经营不善问题,可能会波及债券持有者和借款银行。
   从目标客户群体看,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面对的是时尚的白领“月光族”更符合这一标准。但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让潜在的目标客户人数出现明显下降。而其他群体,在“量入为出”的传统思想影响下,大概只有在面临刚性大额开支的时候,才愿意偶尔品尝一下“信用消费”的滋味。况且,由于社会保障体系滞后,百姓们更愿意在日常生活中省吃俭用,为养老、医疗等预防性开支存款,以换取心理上的安全感受。目前,房贷与车贷业务早已被商业银行收入囊中,消费金融公司的现实发展空间愈发狭小。
  即便是这样的“夹缝”,也处于被蚕食的状态之中。时下,银行信用卡业务的触角已经深入各个消费领域,经销商与各大银行已联手推出了许多活动,市场上不乏商家打出教育、旅游、婚庆、大件商品等分期付款的广告,这在事实上已经触动了消费金融公司的“奶酪”。对消费者而言,分期付款比高额利息更容易接受。而且,商业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信用卡时,有充足的时间核实其信用状况,比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开展更加从容,同时面对的风险也更小一些。
  在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消费金融公司,其全面发展的基础是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和庞大的超前消费客户群。我国在内需萎靡时期推出消费信贷公司有其现实需求,但有关部门当对其生存环境和可能引发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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