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何时才能不被指责
    2009-06-24    马红漫    来源:新京报
    据《新京报》报道,工行日前已经宣布调整23项个人金融业务的收费标准,部分收费项目的上下限标准上涨100%。而此前,农行、建行、交行也已经调高了相关收费。
    几乎每次银行业的费用开征与调高都会引发争议,此次也不例外。而令人遗憾的是,处于弱势地位的银行用户丧失了市场的话语权,
被动地接受费用调整难免成为最终结局。
    历数以往银行收费调整模式,国有银行集体高调宣布调价、随后股份制银行渐次跟进,这几乎已经成为了操作惯例。其间,银行用户的质疑之声却往往难以获得回应。最为典型的例子是,当年大型国有银行宣布收取跨行取款手续费时,用户们曾纷纷向股份制银行倒戈,其中浦发银行就曾以坚持不收该项费用而广受好评。但让人们始料不及的是,该银行也在不久后就“变脸”了,宣布同样收取跨行取款手续费。这样的过程表明,银行业内的竞争其实是缺位的。该局面最终导致了国内银行同步雷同收费的现象,隐形的价格联盟就此形成,而消费者则失去了选择的权利。
    况且从收费项目看,工行等国有银行此次主要上调了柜台业务收费,这意味着不擅长利用电子服务的中老年客户和中低收入群体将为此付出更多的开支。
    一直以来,成本高企和向国际惯例靠拢都是银行提高收费的冠冕理由。但是,各银行的成本明细究竟如何?是否有合理压缩的空间?外界并不得而知。
    而且,银行在收费上向国际惯例靠拢的同时,其服务水平是否也向国外看齐呢?柜台窗口偏少、服务态度冷漠、用户排队时间偏长等现象一直被市场诟病,却鲜见有效的改进。
    事实上,平衡广大用户与银行之间市场地位、避免费用调整引发争议的关键,还是在于放开金融市场,让更多银行能够参与进来,通过它们的鲇鱼效应,彻底激活市场竞争体制。
    例如,美国银行业激烈的竞争催生了大量社区银行,它们在市场定位上与大型商业银行有所错位,主要满足当地家庭、中小企业和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良好地发挥了基层融资的作用。
    应当看到的是,银行业市场竞争格局的构建,需要打破国有商业银行固有的体制与市场优势,建立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就此,加紧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长期以来,我国实际上是由国家承担了存款保险责任,对市场退出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实行优先偿付和全额收购政策,由此导致了市场主体过度依赖国家信用、道德风险大量出现的弊端。
    存款保险制度能大大减少因银行倒闭而引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同时让中小银行自身的信用获得保障,从而降低了中小型金融机构进入市场的门槛,为民营银行大规模开闸提供了条件。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再以商业利益为诉求去收费,就会受到市场内部竞争机制的约束,其收费行为也必将会深思熟虑、谨慎为之,自然也不会再引发社会争议与反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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