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立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2009-06-24    记者:洛涛 王一娟    来源:经济参考报
    “小产权房已经形成了,是一个客观现象。我的观点是既然它现在已经存在了,那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它。”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严金明近日表示,小产权房是一个高房价的产物。这些年房价快速上涨导致百姓会去选择小产权房。针对小产权房既不符合现在的政策,也不符合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问题,严金明认为,作为制度畸形儿的小产权房应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严金明表示,小产权房的出现和蓬勃发展绝非短期、局部因素作用的结果。从供应的角度来看,它是村镇不满于征地收益过低的产物;从需求的角度来看,它是市民无力应对房价过高的产物。而这中间巨大的土地价差究竟应该如何切分,问题的答案显然须在重新审视农民地权、政府职权的基础上,才有可能逐步做到公平合理。
    同时,严金明认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应该采取新老划断的办法。即对于已经存在的部分,可以试行多种灵活方式逐步消化;对于在建或者拟建的部分,则可将其纳入土地、财政、社保综合配套改革中一并规划。此两者之中,更为迫切的是后者,更为困难的也是后者。
    2009年中国城市发展高峰论坛暨《城市蓝皮书》发布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上半年,小产权房已达到现存全国实有村镇房屋建筑面积330亿平方米的20%以上。
    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潘家华表示,由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过高的房价,小产权房目前已经呈遍地开花之势。解决小产权房问题———要么修改相关法律,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要么严格执行现行法律,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小产权房问题惟有通过立法途径方能解决,行政手段的“特事特办”终究难以逃脱违法嫌疑。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回应小产权房问题时曾表示,国土资源部从1999年开始,就在全国不同地方,开展了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验、试点,现在正在不断地总结经验,在适当的时机再提交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立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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