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事业绝不容许以公权谋私利
    2009-04-01    本报记者:沈汝发    来源:经济参考报
  电视关系千家万户,涉及数亿百姓,是传达各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满足广大群众基本文化需要的最主要渠道。毫无疑问,电视是一项不折不扣的公益性事业,但在推广数字电视的过程中,个别部门看到的却是巨大的市场,算的是经济账,导致一项惠民工程却招致了许多民怨,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从技术角度看,数字电视相对模拟电视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无论是电视节目的数量,还是电视节目的质量,以及各种增值信息服务,都将大大提高城乡信息化水平,提升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这是国家大力推广数字电视的本意,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但在推广过程中,不仅福建莆田,全国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各种争议,其中缘由发人深省。
  据了解,不少群众反映数字电视开机和换台速度慢、操作不方便;图像不清晰、节目质量不高;售后服务不完善等,作为一项新技术有不完善之处尚可理解。
  让广大群众不能理解的是,机顶盒、智能卡、收视维护费的价格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在推行阳光政务的今天,事关百姓民生,却不公布成本,恐有利用垄断暗箱操作谋取高额利润之嫌。
  让广大群众更难理解的是,在推广数字电视过程中,有关部门关闭了几乎所有的模拟电视信号,只剩下农业频道、英文国际频道、导视频道等数个频道。电视用户作为消费者,收看电视需向广电部门交费,是一种买卖关系。消费者有权选择收看模拟电视还是数字电视,关闭模拟电视信号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显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种“强卖”行为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准则,伤害了广大群众,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数字电视是一项民生工程,电视用户选择数字电视还是模拟电视,除了技术考量之外,还要考虑使用成本是不是过高、操作是否方便、新增功能是否自己需要等问题,这种违背民意的做法,让民生工程变了味。
  既然不少群众不愿选择数字电视,个别部门为何如此热衷全面推广?其背后巨大的经济利益不能不让人怀疑,个别部门利用公权力谋一己之私。以莆田市为例,每台机顶盒加智能卡400元,20万电视用户,即使一家一台也有8000万元,加上增加的收视维护费、付费节目和其他增值业务,金额将在亿元以上。
  不单是数字电视,现实中一些部门和企业联合,打着为民旗号强推某种服务或商品的现象并不鲜见,这一现象值得警醒!企业谋利无可非议,而如果是事关民生的垄断企业,则应以人为本,以谋求民众福祉为己任,尊重民众合理诉求,政府部门不仅不能借公权力谋利,更应扮演好经济“守夜人”角色,将公众利益放在首位。惟有如此,才能让每一个社会成员共享公共资源,建构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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