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监督儿子”是法治幻觉
    2009-03-31    沈峰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民政部将重点对殡葬事业单位、婚姻登记机关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这两类机构价格虚高和捆绑收费问题(3月25日《新京报》)。
  近年来,殡葬业暴利、婚姻登记捆绑收费成为民众议论热点。现在,民政部将整治殡葬收费虚高和婚姻登记捆绑收费,显然是迎合群众的诉求,这种态度是值得欢迎的。但民政部开展专项治理,会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笔者认为,目前很难说。
  因为,如果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具有共同利益,那么,监督效果必然会打折扣。像殡葬事业单位、婚姻登记机关都是民政部门的下属单位,用个不恰当比喻,这等于是让“老子”去监督“儿子”,这种监督制衡就存在悖论和疑问。从过去卫生部门监督医疗机构、教育部门监督学校、铁道部监督列车营运等监督模式中,就可见一斑。
  行文于此,想到国家审计署前任审计长李金华曾表示,此前在修改《审计法》的时候,审计署曾主动提出希望在审计法写上一条“由某个部门对审计机关进行定期审计”。其实,审计署有着一套严密的内部监管机制,比如著名的“审计八不准”等。但审计署主动要求其他部门监督,显然是充分尊重“权力制衡”的政治常识,尽一切可能地把自己置于外部监督之下以证权力之清白。
  我以为,民政部将整治殡葬收费虚高和婚姻登记捆绑收费问题,理应借鉴审计署欢迎外部监督勇气,应主动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计部门、大众传媒等有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机构来施加外部监督。现实早就证明,部门的内部监督是靠不住的,遑论是让“老子监督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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