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治律师行贿法官还要从环境下手
    2009-02-06    作者:吴学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报载,安徽知名律师、芜湖纬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安徽芜湖律师界首推风险代理的第一人张铁峰因涉嫌行贿一案日前在安徽铜陵市铜官山区法院公开审理。身为律师的张铁峰行贿对象涉及7人,行贿数额32万元,除了一笔是向芜湖建投老总查斌行贿的10万元外,其余的6名行贿对象都是法官。(正义网)

  当律师与行贿、失信和欺骗等搅和在一起的时候,不能不让人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律师在公众心目中已经堕落到何种地步?行贿受贿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身为“法律之师”的律师自然是心知肚明的。既然深谙法律,又知晓利害,可为什么会有如此之多的律师向法官行贿呢?
  一些律师把与法官保持良好关系作为取得案源的渠道,一些素质不高、水平有限,混迹于律师队伍中的人,把与法官拉关系、吃请送礼行贿作为立业之本。
  但我想,更主要的原因是律师执业环境和条件亟待改善。在现实的司法环境中,法官处于诉讼中心位置。尽管现行的刑诉法、民诉法、行诉法和律师法等法律赋予了律师相应的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律师的一些基本诉讼权利并未受到应有的尊重,如律师依法享有的调查取证权、会见权、阅卷权、诉辩权经常受到非法限制和剥夺。处于这样一种恶劣的执业环境之中,一些缺乏健康向上的从业操守和执业理念、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律师,就会去置职业道德和法律于不顾,不惜知法犯法用金钱拉拢腐蚀对案件能够生杀予夺的法官。
  进一步加快司法改革的步伐,认真推行法官错案追究制,给律师执业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从制度措施上根本遏制司法腐败的发生,我们或许就无需再为律师行贿法官而叹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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