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商行债券交易利好难马上显现
    2009-01-22    田立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9日,证监会和银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上市商行参与债券交易试点,长达11年的禁令终于解除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各方对此次解禁的态度存在着微妙的差别。

  券商对解禁持欢迎态度,他们认为,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对流动性的需求将刺激企业大量发债,而商行的介入无疑保证了资金的充足,有利于公司债和企业债市场的活跃与稳定。股民也看好这项解禁,认为能对银行类股票的上涨起到助推作用。反倒是此次解禁的“主角”——上市商行反应比较“冷静”,一些银行人士甚至表示对此“兴趣不大”。那么,上市商行参与债券交易究竟利好于谁?利好又如何才能显现呢?
  首先,对于上市商行来说,参与债券市场交易是件好事。不管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如何变化,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是无法回避的两项基本业务。但商业银行面对这两项业务又都有很大的被动性:储户来存款,实际上是在做空通货膨胀,被动接受存款的银行就“被迫”做多通胀,于是就使银行在存款业务中被迫接受了通缩风险;为了对冲掉此项风险,银行就必须找到一个交易对手来做空通胀,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发放贷款,将通缩风险甩给借款人。假如这个过程能顺利完成的话,商行当然就没什么烦恼,但是,事情并非这样简单。
  发放贷款不仅使商行承担了流动性风险,更重要的是承担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解决之道必须依托两个基础:一是市场必须为商行提供多样化的可交易证券,其中就包括国债、公司债等;二是要有一个资产证券化的渠道,允许商行将其资产打包上市。此次商行债券交易试点解决的是第一个问题。
  尽管只解决了一个,但毕竟是有利商业银行经营的,可为何商行态度反而“冷静”呢?问题出在了利率市场化上。通过债券投资对冲通缩风险,其好处一方面是比自己寻找借款人更安全、更有保证,更重要的是为了给存款寻找一个合理的价格,也就是通过市场对债券的定价来界定储户存款的价格水平,这在利率市场化的经济环境中是非常容易做到的。尽管目前中国的借贷市场已经改革了利率体制,但是,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利率体系,这种情况下允许商行进行债券交易,其利好的力量并不能充分显现,甚至可以说是大打折扣,商行怎么乐得起来呢?
  再来说说债市,很多人认为银行的进入,将使债市得到充足的资金和活力,这又是一个逻辑上的倒置。如前所述,商行参与债市有两个目的:一是对冲通缩风险;二是寻求存款的市场定价。这就意味着商行不会单纯地为了投资而提供资金,而是出于自身的目的非持续性地提供流动性。因此,所谓“提供充足的资金”实际上是市场的一厢情愿。正确的逻辑关系是:一个充分有效的债券市场将吸引更多的商行参与,而不是相反。
  不管怎么说,上市商行债券交易试点是向着正确的方向迈进。市场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商行参与债券交易虽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完善,但仍有许多相关工作要做。所以,这项利好消息还不会马上发挥利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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