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抓住了要害
    2008-12-22    罗瑞明    来源:东方网

    国务院办公厅21日在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12月21日 新华网)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在衣食住行的日常生活中,住是最大的支出,住是一辈子的大事。虽说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居民的住宅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老百姓住房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据统计:至少在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当中有1000万户的人均居住面积还不足10平方米。
    前些年房价一直上涨,昂贵的房价令人望而却步,大大超出了购房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今年以来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房价上涨虽有所缓和,但仍然显现上涨的趋势,统计数据显示:11月70个城市房价同比上涨0.2%;住房问题仍然是公众最关注,议论最多之事。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不能仅仅靠市场机制解决,需要政府公共服务的支撑,需要政府建立一整套保障机制。参照国外的做法:如:新加坡大批的“组屋”(相当于中国的经济适用房),着重解决当地中低收入阶层住房。目前80%的新加坡人都住进了组屋。一般的工薪阶层2-3年就可买一套住房。又比如,在美国,对2万美元以下收入的家庭是免房租的,政府先后实施了向低收入者提供住房、给开发商以建房补贴,以及低收入者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等。
    当前世界金融危机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既能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又能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是变压力为动力,转“危”为“机”的重要一着。
    建设保障性住房是为民之举,各给政府就应该把好事办好,把社会效益放在突出的位置,而不应该以经济效益取代,从以往一些地方所建经济适用房的状况看,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相差无几,以至于一些低收入人员仍然购不起,买不成,建设保障性住房就是要以最好的质量,最低廉的价格,让低收入人员买得起房,住得舒适,从中真正得到实惠。
    建设保障性住房,需要在资金上,合理调整城市土地供给结构,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上,综合运用税收、信贷、土地等手段上等一系列服务配套跟进。在时间上,对象上有一个解决的时间表,此次颁布的《若干意见》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建设的试点。规定之细,范围之大,力度之大,可见中央高层对保障性住房之重视。
    《若干意见》适时提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抓住了要害,点到了实质,为解决住房难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人们充满着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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