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还需关注三点
    2008-12-02    闻一言    来源:

  12月1日起,“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省区市,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实施时间暂定4年。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13%给予财政补贴。可实现家电下乡4.8亿台,拉动消费9200亿元。(据12月1日《上海证券报》报道)

  国家扩大“家电下乡”的实施范围,对于家电企业来说,可以扩大销售渠道,提高销售数量,减少库存总量,最直截了当的效果是有助于减压并顺利过冬。对于农民来说,可以通过享受买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等下乡家电的财政性补贴,来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然而,虽然“家电下乡”利国、利民、利企,但对农民能否顺利地用上“下乡家电”,从中享受家电的便利还须从以下三点来关注:
  其一,农村电力是否跟得上。长期以来,农村供电,电压不稳定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由于国家对农村供电投入不足,时至今日,农村用电仍旧处于一个相对不稳定的状态之中,而要改变农村用电的问题,需要国家对农村电网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与改造,虽然国家在拉动内需的4万亿元投入中对电网改造投入占了相当的份额,但改造农村电网面广量大线长,“远水解不了近渴”,无法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改变农村供电电压不稳现状。
  其二,农村电价是否相呼应。农村电价长期高于城市,农民要求电价城乡同价的呼声日高,而农村电网管理上存在着先天不足,加上管理不善和不到位的弊病,导致农村电价居高不下,农民用电承受着非国民的待遇,而当“家电下乡”,家用电器进入农家,农民用电量将大量增加,随之而来的是电费的提高,农民为了减少电费支出,就会减少家电的使用时间,国家财政补贴的下乡家电很容易成为农民家中新增添的“摆设”,买得起家电、用不起电的状况将阻碍和困扰农民。
  其三,家电下乡售后服务是否能保证。农村消费者住得很分散,对于农民用户的售后服务将考验家电下乡是否真正能够让千百万农户从中受惠。农民用户由于受到文化知识和家电使用知识普及的限制,加上农村电压不稳等主客观因素,农民用户使用家电的损坏率肯定高于城市。而农村家电维修网络的缺乏、维修技术人员的缺少和维修技术水平良莠不齐,下乡家电一旦损坏,尽管国家对家电维修实行“三包”,但农民将付出比城里人更高的维修成本。当维修成本过高让农民无力承受时,农民用户就会放弃维修,将家电束之高阁。
  由此可见,家电下乡,惠及农民,不单单是一项财政补贴那么简单,需要从供电、电价、售后服务等多方面提供保障、提供服务、提供指导,这项惠及农民、农村的好政策才能让农民从中受益,也才能让更多农民分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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