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的房贷新政别成了画饼
    2008-11-05    梁发芾    来源:中国青年报

    10月22日晚间,央行发布房贷新政:自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但是大型国有银行遮遮掩掩,中小银行不约而同地观望,让本该陆续浮出水面的房贷新政细则集体迟到。(人民网11月4日)

    众所周知,近几年房贷利率不断上涨,给房奴造成极大压力。央行要求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是减轻房奴压力、刺激贷款购房的一大利好。但是,这项所谓的惠政,可能会成为中看不中吃的画饼。
    大家都知道,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也是市场化运作的,他们只关注自己的利润和风险,对于改善民生,并不会有什么兴趣。这当然符合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行为特征。事实上,央行的要求,也不过是指导性的意见,并不是指令性的命令,商业银行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也可以有条件地执行,本来不值得大惊小怪。需要引起注意的倒是人们误以为这样的规定已经实行,受到误导,误入陷阱。
    可以用我的亲身经历说明这件事。前年,笔者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也成了房奴。我一直以为我的贷款利率是享受85折优惠的,因为当初媒体大量报道房贷85折优惠的政策。但后来我发现不对,去咨询贷款的银行,结果人家说,你凭什么享受85折优惠?我们的85折优惠,是和一些大开发商签约的,而且这些大开发商的购房户也不是全部享受85折,只有军人、公务员、金融行业和电力行业四大行业的人凭证明才能办理,你不属于这四种中的任何一种,凭什么享受?我说,你们中央银行有规定房贷有85折的优惠,这家银行回答说,中央银行的规定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我们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笔者又问凭什么给那四个行业优惠,银行回答说,他们还款能力强,信用好。
    原来是这种情况。银行说得当然对,央行的意见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当然,一点也不执行恐怕说不过去,他们挑军人、公务员、金融行业和电力行业所谓信用好的四个行业予以优惠,既执行了央行的意见,也给这些行业做了人情。除此之外的大量客户得不到优惠,银行也增加了不少利润。
    论理说,现在银行也是多家经营,属于竞争性行业,银行为了争夺房贷这个优质资源,可以有降价之类利率优惠措施。可是,这种竞争在开发商主导的选择面前,大打折扣。个人贷款买房,到底选择哪家银行,一般是由开发商决定的,个人没有决定权。银行为了争夺客户,一般要给开发商好处,开发商才能选择它。拿了人家银行好处的开发商当然不会为客户争取优惠利率。笔者后来遇到我那房子的开发商,说起贷款利率之事,他说,“利率可以优惠,你们在签约时也可以和银行谈判,但是我当时不好给你们讲。”开发商当然不好讲,贷款客户比如我,又不知道这样的道道,没有和银行谈。其实也有客户签约时提到利率优惠的事,银行说,你不想贷款可以找别的银行去。但开发商提供担保的银行就这一家,别的银行怎么会贷款给你。所以,不管央行有怎样诱人的优惠政策,最后得到优惠的很少。
    银行优惠利率政策能否真正落实,需要一个前提,就是房地产真正进入了买方市场。那种情况下,开发商为了争取客户卖出房子,主动和银行争取优惠利率。如果没有优惠利率,购房者不选择这家开发商,开发商将不选择这样的银行。这时候,竞争的银行为了得到房贷这样的优质客户,才可能真正考虑落实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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