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改革可借鉴温州模式
    2008-10-29    作者:李华芳    来源:新闻晨报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出口和投资都受到一定影响,拉动内需成了延续经济增长动力的共识。而要拉动内需,就要激活广大农村,这是《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传达出来的信号。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等,都需要相应的金融服务加以配套,农村金融方面如果跟不上,广大农村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

  当然,这并不是说原先的农村就没有金融服务,而是说金融服务不发达,只集中在少数地区或者覆盖的农户数量很少,同时农村还有不少非正规金融服务。由于中国农村的情况非常复杂,单一的村镇银行或者小额贷款金融机构并不能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因此必须发展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之前浙江省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试点小额贷款公司,而广东省中山市则试点村镇银行。
  这两种试点模式都存在不小的问题。浙江省的小额贷款公司是门槛太高。按照浙江省的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要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中选择,要求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欠发达县域600万元)以上。这无疑在事实上减少了民间资本参与经营的可能性。广东省的村镇银行是无担保无贷款,金融机构实际上并不愿意承担此类风险,最后难免造成如果没有财政扶持,就没有金融机构提供相应服务的局面。一方面排除民间资本,一方面又期盼财政支出,这就使得金融服务机构的资金来源收窄,也就难怪农村金融启动缓慢了。
  而温州龙湾农村合作银行的成功或可为当下的农村金融改革提供经验。据《广州日报》10月28日报道,温州龙湾农村合作银行成立于2005年6月,是由4639户股东募集股金1.4亿元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地方性金融机构,出资入股的4639名股东中有近4000名是农民(包括农村个体工商户)。这家银行2007年共办理贷款约40亿元,其中60%以上投向农村,并实现了利润1.12亿元。并且其也突破了无担保无贷款的限制,数额在5万元以内的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也不需要担保。还有一种联保贷款,数额在10万元到30万元之间,由5个农户联保,如果贷款人还不了钱,其他4个人要承担连带还钱的责任。
  这种模式其实并非龙湾农村合作银行首创,2002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尤努斯和他的格莱珉银行就采用了这种真正的“小额贷款”模式,无需抵押单凭信用即可获得贷款,因为尤努斯知道越穷的农户越能在最恶劣的环境中发现机会,如果有相关的“穷人的金融服务”,贫穷的农户就能创造巨大的商机和利润。事实也表明格莱珉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非常低。同样,龙湾农村合作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极低,一些分行的不良贷款率甚至为零。除了表明穷人有诚信之外,也说明小额贷款可以放开准入、降低门槛,并且扩大服务对象,将无担保的穷人也纳入到农村金融服务的范畴内。
  总之,在农村金融机构设立的准入以及农村金融服务对象的范围上,两头都要进一步放开搞活,这也正是温州的农村金融模式带来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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