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新政对房市利好有限
    2008-10-23    作者:沈洪溥    来源:新京报

  财政部昨晚在其网站宣布,为保障人民住房出台新的举措,包括减税、降息等金融政策,鼓励多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政策,辅之以资格认定等规范政策。这的确有利于改善住房消费环境,减轻民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购房负担,将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扩大住房消费需求。

  不过,值得商榷的是,降低购房成本、提升购房供给的思路诚然有益,但效果却不一定能够如意,特别是,财政部政策中有“地方政府可以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这样一条,极可能被滥用。
  具体来说,当前住房市场的持续低迷有目共睹,但绝非依靠降低几个点的税费能够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众所周知,实际需求不足无非两点,第一是收入不够高,第二是房价不够低。
  收入不够高是真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65元,同比增长1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这个涨幅显然比大中城市房价涨幅低,绝对数字上的比较结果则更为悬殊。至于房价不够低,一望可知,再讨论这个问题实在轻视读者的智力。
  再从所针对的住房市场结构看,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无异于将延续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这类住房领域的“双轨制”,这可能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按照目前保障性住房均价,比对资格准入标准,如不是因为合法拆迁或中了奖券,大约仍是买不起房的。有双轨就有套利,有便宜也不易被最弱势的群体享受。
  从此出发,住房领域的改革仍需深入,绝不应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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