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幼儿园乱收费须有制度设计
    2008-08-29    江苏 毛建国    来源:经济参考报

  针对社会上反响较为强烈的幼儿园高收费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25日表示,教育部对此非常关注,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准备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8月26日《广州日报》)。

  一段时间以来,舆论把教育称为“新三座大山”之一。而事实上,随着国家对教育的义务担当,随着农村、城市学杂费的取消,“上学贵”已不复存在,义务教育已无“大山”可言。然而,学前教育不同,由于国家对学前教育管理的相对放开,对学前教育投入的相对不足,导致各路人马纷纷抢食,学前教育乱象丛生。学前教育已成为“最后的盛宴”。
  这一方面表现为幼儿园巧立名目、“想收费就收”,另一方面则表现在幼儿园学费的节节攀升、收费惊人。据《三湘都市报》7月1日报道,湖南长沙芙蓉苑的陈女士接到小区内女儿幼儿园下学期的9600元学费通知单后,被惊得目瞪口呆。须知,陈女士所在的小区只是一个经济适用小区,试想,那些高档小区又该收多少学费?有心人通过媒体不难得知,目前万元学费在幼儿园已是司空见惯。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幼儿园不敢收的。学前教育,已经成为许多家长心中难言的痛。正如国家行政学院副研究员宋功德先生所说,“上幼儿园比上大学还贵”,这是一个非常不正常的事情。
  面对不正常之事,需有不正常之举。这一背景下,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不无积极意义。它能在一定程度上,让当前乱象丛生的学前教育恢复一点秩序;在某种程度上,能降低家长的部分负担。
  然而,这只是治标之举。须看到,目前学前教育已经放开,办学主体拥有自定价格的权利。以此审视,标准的出台似有干涉市场之嫌,进而可能引起行政乱作为的争议。而且,鉴于学前教育本身具有的暴利性,办学主体岂会甘心?于是,收费标准最终可能会被突破。由此可见,幼儿园收费标准只是粒“止痛药”,看起来会有一定的止疼作用,但时间一长,药劲一过,疼痛依然。
  当前学前教育的根本问题在于它的“私生子”身份,可以说,只要学前教育不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学前教育就免不了成为“盛宴”,就脱不了乱象丛生的宿命。在教育梯次结构中,应该是逾向下逾受重视,那种对学前教育的忽视,是一种教育短视行为。
  在教育逾受重视的今天,在财政不断增强的当下,政府理应像重视义务教育一样重视学前教育。当然,囿于财力的不平衡性,我们并不奢望所有地区实行同一标准的财政扶持政策。但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逐步扩大公办幼儿园的比例,或者国资入股民资幼儿园,都不失为良策。只有这样,才能让学前教育结束收费的乱象,才能还学前教育一个公众期待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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