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后重建
    2008-06-19    新华社记者:鹿永建 崔静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自18日起,通过公益项目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国内民间公益组织和机构开展地震灾后援建项目提供资助。这是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地震灾区重建的创新之举。
  地震发生后,山东莒县洛河镇东皂湖村10位农民,开着农用三轮车,带着煎饼、蒜薹,去四川灾区救灾。每天8时到20时,有心灵抚慰专业训练的志愿者来到北京的“震后心灵关怀免费热线800-8100-754”的电话机旁,接听来自地震灾区打来的热线电话,回复手机短信求助。志愿者、企业、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主动积极参与抗震救灾,体现了改革开放三十年后中国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有力地支持了灾后重建工作。
  国务院最新颁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规定,灾后恢复重建需遵循“六个结合”,其一即为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这是对前一阶段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经验的高度概括,也为进一步动员社会资源参与重建指明了方向。在这个背景下,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首次通过公益项目公开招标,动员国内民间公益组织和机构参加灾后援建项目,意义非同小可。
  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也是灾后重建的必然要求。如果说重建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需要政府的投入,那么为灾区失去亲人的家庭提供家庭关爱,为孤残人员提供帮扶及看护服务,为伤病者和母婴提供特殊护理服务,为灾民和救援者提供心理干预与情绪疏导服务等软件方面的恢复重建,是日常、细碎、长期的,不可能由政府大包大揽,大量志愿者参与重建的激情和智慧,也必须在大大小小的重建项目中得以实现。
  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后重建,不仅对灾区重建有利,也是广大公众认知灾害、增强自助和助人能力的过程。愿我们这个社会,在积极参与灾后重建的过程中变得更加有爱心、更加有抗灾能力,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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